中新網北京12月24日電 (記者 孫宇挺)今天開幕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五次會議第七次審議了物權法草案,這在常委會審議草案的歷史上是從來沒有過的。本次審議草案增加了有關“保障所有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的條款。
經過前六次審議,常委會委員普遍認為草案越改越好,已趨成熟。
在上次審議中,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要“保障所有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草案應該體現這一精神。有些常委委員提出,不同所有制經濟形式的市場主體都是在統一的市場上運作并發生相互關系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有著密切的聯系。而權利人的財產并不都進入市場交換領域,因此對物權的保護不都與市場經濟存在必然的聯系。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將原草案第四條第一款“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移入第三條,修改為:“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障一切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
此外,有些常委委員提出,只規定國家、集體和私人的物權,不包括公益性基金會等其他權利人的物權,應作出補充規定。本次草案將之修改為:“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