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和黨紀國法教育,使領導干部切實做到為民、務實、清廉。認真學習《江澤民文選》特別是江澤民關于反腐倡廉的論述,學習黨中央關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深入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對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在商品房買賣置換中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購置或以劣換優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以借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車的,參與賭博或以變相賭博等形式收錢斂財的,借委托他人投資證券或其他委托理財的名義獲取不正當利益的,為本人謀取預期的不正當利益或以各種方式為配偶、子女和其他親友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要堅決清理糾正。
第三,嚴肅黨紀國法,保持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嚴厲查辦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案件,特別是違規發放、核銷貸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資項目中搞虛假招標投標的案件,非法批地、低價出讓土地或擅自變更規劃獲取利益的案件,違規審批探礦權和采礦權、參與礦產開發的案件,在企業重組改制中隱匿、私分、轉移、賤賣國有資產的案件等。認真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完善規范市場競爭行為和懲治商業賄賂的法律制度,探索并形成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
第四,加強黨風政風建設,認真治理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督促和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假劣農資和哄抬農資價格等行為,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深入治理企業違法排污問題。繼續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等專項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第五,深化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推進治本抓源頭工作。各地區及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中央的部署,以制度建設為重點,繼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行政審批制度、財政管理制度、投資體制、金融體制等方面的改革。嚴格執行規章制度,不斷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水平。
第六,認真執行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加強對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和函詢等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認真落實地方黨委委員、紀委委員開展黨內詢問和質詢的制度。深入開展巡視工作,繼續抓好對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加強對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充分發揚黨內民主,積極推進黨務公開。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加強人民群眾、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新聞輿論等監督。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
全會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自身建設,繼續開展“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主題實踐活動。廣大紀檢監察干部要努力學習,加強黨性鍛煉,不斷改進工作和作風,自覺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全會增選干以勝同志為中央紀委副書記。
全會號召,我們要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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