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5日電 按照中央統一部署,截至2006年12月底,全國共有14個省區完成了省市縣鄉四級黨委換屆工作,中央關于“減少地方黨委副書記職數,實行常委分工負責,充分發揮集體領導作用”的換屆意圖得到很好貫徹。《瞭望》周刊報道說,專職副書記分工中究竟是多一些,還是少一些,是實一些,還是虛一些,答案都不一樣,甚至是五花八門。
“我這個專職副書記忙得很,每天吃飯都吃不過來”,一位換屆后的縣委副書記說。班子里保留一名專職副書記,是這次換屆中的一個突出特點。目前,已經換屆地區的一些黨委班子中,對專職副書記的職責定位出現了多種結果,面臨一種舉棋不定的難題。
由于專職副書記是一個嶄新的崗位,所以分工中究竟是多一些,還是少一些,是實一些,還是虛一些,從14個已經換屆的省區來看,答案都不一樣,甚至是五花八門。
以江蘇省為例,對副書記的定位,省、市、縣三級黨委都不一樣,而且市與市之間也不一樣。江蘇省委一名專職副書記是沿用原來的分工,職責既沒有增加也沒有減少。揚州市規定專職副書記只分管黨務群團工作,鹽城市專職副書記只負責開發區工作,有的市是維持專職副書記原來的崗位,還有的只負責農村工作。少數縣級黨委中,專職副書記還有兼任政法委書記或紀委書記的。
一些組工官員認為,關于專職副書記的分工問題,目前尚沒有一個統一的規范,各地在具體分工中碰到一些難題。
按照“專職副書記可協助書記處理日常事務,受書記委托,負責有關工作”的原則,在實際操作中有可能帶來兩種傾向:一是各位常委分工負責各項具體工作,專職副書記會“閑起來”,無事可做;二是專職副書記分管的一些工作,成為被分管常委必過的一道關,影響常委分工負責制的實施。
綜合各地的情況,目前副書記的職責存在三種較為集中的類型設置:一是專職綜合型。協助書記處理日常事務,受書記委托,負責有關臨時工作。二是專職黨務型。負責黨群工作、政治工作,與市長(副書記)的分管經濟、行政工作相對應。三是兼職綜合型。專職副書記兼任紀委書記,同時完成書記交辦的有關工作。
東莞市委書記劉志庚說,專職副書記的職責定位,很難一下子規定到位,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完善。但必須處理好,否則會影響到副書記的工作積極性,也會影響到班子的和諧團結。
一些黨內分析人士預測,專職副書記設置也只是一種過渡性安排。在時機成熟時,專職副書記也會被取消,實行完全意義上的常委分工負責制。所以他們認為,副書記職責難定位問題只是一個階段性難題,需要重視它,但不要太拘泥形式。怎樣有利于開展工作和班子團結,就怎樣做,不需要“一刀切”式安排。 (郭奔勝 車曉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