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6日電 今天的《人民日報》刊發顧伯沖署名文章剖析官場形式主義“規范化”的問題。文章指出,官場形式主義“規則化”,會使紀律松弛,干部變質,誤黨誤國、害民害己。對搞形式主義并造成重大危害和損失的,應該嚴格按照黨紀政紀查處。觸犯刑法的,嚴肅追究刑事責任。
文章說,形式主義“規范化”,就是將弄虛作假的規矩轉變為標準、規范的狀態。那些本來上不得臺面,甚至難以啟齒的形式主義的東西,經過喬裝打扮,在許多地方運行自如。
文章分析說,形式主義“規范化”的要害在于“化”,造成的弊害具有一定的持久性。“規范化”的形式主義是權力運行中的一個痼疾,要害是“以我為中心,以名利為半徑”的極端個人主義,具有很強的潛行性和持久性。形式主義一旦“規范化”,從一定意義上講,是一種沒有寫入文件的“潛制度”。它干擾和破壞各項工作和社會生活的正常秩序,侵害黨、國家和人民的整體利益。在那些形式主義規則“化”得很牢固的地方,必然會紀律松弛,許多干部變質,從而使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執行中走樣,或者變成毫無內容的口號和過場,最終誤黨誤國、害民害己。
文章分析認為,“規范化”的形式主義需要適合的“生存環境”。因此,解決這個問題還需從環境上著手。在軟環境上,就是通過加強黨的作風建設,不斷提高對于形式主義的頑固性、危害性的認識。特別是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建立科學完善的領導干部考核評價體系,使形式主義失去“規范”的空間。在硬環境上,對搞形式主義并造成重大危害和損失的,嚴格按照黨紀政紀查處。觸犯刑法的,嚴肅追究刑事責任。唯有如此,對形式主義才能錘之有力,治之有道,鏟之有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