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開發商征地“不遺余力”
荊州中院的判決認定,1997年底至1999年2月,王有杰利用擔任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的便利,應河南乾坤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政乾的請托,多次安排鄭州市主管土地工作的副市長和常務副市長,將河南億德公司的45畝土地轉讓給李政乾的公司。2004年9月,李政乾按照事前承諾,采取簽訂虛假供貨合同的方式,通過王有杰之子王鍇,送給王有杰100萬元。
李政乾要開發房地產,看中了鄭州市農業路與經一路交叉口的一塊地,想買過來。但河南億德公司老板劉錦鴻也看中了這塊地,并已經通過省政府辦理了用地許可證。這塊地總面積98畝,此前由河南金悅掛車有限公司租用。李政乾通過王有杰的兒子王鍇(此時,王鍇在李政乾的公司任職),來到王有杰的辦公室,請王有杰幫忙征地,并承諾事成后給王鍇200萬元。
于是,在鄭州市展開了一場征地大戰。其實,看中這塊地的不止這兩家公司,鄭州某銀行、某公司本來也想分一杯羹,但因為沒有過硬的關系,就逐步退出了。用鄭州市一位官員的話說,“沒有過硬的關系,即使拿到了這塊土地,政府也會給收回來”。征地大戰最后剩下李政乾的公司和劉錦鴻的公司“一決雌雄”。
一位知情者介紹,劉錦鴻的公司是鄭州市長從香港招商招來的,有市長支持;王有杰的兒子王鍇在李政乾的公司上班,李政乾有市委書記支持,所以具體辦事的分管副市長顯得非常尷尬。
后來,李政乾找到了競爭對手的一個“把柄”:億德公司的征地手續違反了程序。李通過王鍇,把情況向王有杰匯報后,王把分管副市長周建秋叫來,大罵了一頓,并說,你們政府辦事沒規矩。于是,周建秋把鄭州市規劃局、土地局的兩位局長叫來,命令這兩個單位的“一把手”回去給省政府土地局寫報告,以原來的申請違反程序為由,申請撤回億德公司的用地申請。同時,李政乾以河南金悅掛車有限公司的名義,申請征用這塊土地。
河南省政府接到鄭州市政府的撤回報告和申請報告后,認為雖然原來的申請有一些問題,但“省政府又以維護政府辦文的嚴肅性為由,沒有同意鄭州市政府撤回報告的申請”。省政府讓鄭州市政府出面協調這兩家公司的征地糾葛。
為此,鄭州市政府成立了專門的班子,協調處理這兩家公司的征地問題。其間,王有杰給常務副市長打電話說,李政乾反映的情況有道理。后來,經過鄭州市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的多次協調,將這98畝土地一分為二,劉錦鴻的公司53畝,李政乾的公司45畝。上報省政府后,省政府同意了這個方案。
“征地事件在鄭州影響很大。有人舉報王有杰為兒子王鍇謀取利益,不久,王鍇就辭職去北京了。”一位知情者說,“所以,李政乾行賄100萬元的事情,不久就被有關部門掌握了。”
征地事件過去4年后,李政乾沒有忘記當初的承諾,送給王鍇100萬元后,來到王有杰的辦公室對王說,等公司狀況好了,再給另外100萬元。
因王有杰事先對王鍇說過,收錢不要留下痕跡,所以李政乾和王鍇商量了一個自認為“萬無一失”的送錢方式。2004年初,廣東天河思維電子有限公司與李政乾的河南乾坤置業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300萬元的供貨合同(提供發電機組),在香港驗貨。乾坤公司預付100萬元定金。李政乾故意違約,100萬元定金被廣東的公司“沒收”。不久,廣東天河思維電子有限公司完成了使命,就注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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