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廣東省人大會議上有關代表提出的“裁判文書”增強說服力和透明度問題,廣東高院負責人昨日(7日)接受了記者的采訪。他說,我們應該在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下審視法院的各項工作。“構建和諧社會”這一要求對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院、法官在辦案時首先要依法確保公正,同時講求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要更多地考慮矛盾糾紛的解決,做到讓當事人心服口服,息訴服判。廣東高院還要求法官做到“判前說理,判后釋疑”。法院要為當事人從立案到審判全過程進行訴訟指引。
這位負責人說,法官要提高辦案質量就應該更多地了解社會了解大局,要學會與人民群眾打交道,在辦案時設身處地為群眾考慮。法院應該從制度上健全這種機制,同時要求法官對案件進行全程調解,想辦法鼓勵調解,只要有可能哪怕增加一點辦案時間也要進行調解工作。他說,廣東各級法院一直對群眾深惡痛絕的社會治安問題,如“雙搶”等案件加大打擊力度,同時考慮盡力減少不和諧因素,依法可以從輕的就從輕,尤其是青少年犯罪。我們要求法官辦案不能只當“法律匠”,只是簡單地拿法律的尺子“量一量”,而是要依法從各方面把案件辦成“鐵案”。
就改進法律裁判文書的書寫和透明度問題,這位負責人說,事實上,近年來廣東法院一直在改進裁判文書的表達方式,提高裁判文書的質量,對裁判文書提出具體的規范要求。廣東法院每年還對裁判文書的規范化、質量等問題進行抽查,廣州海事法院、省高院民三庭等一些法律裁判文書已經上網。廣東省高院將進一步研究加強裁判文書的工作,采取增強其說服力的新措施。
這位負責人還就“死刑二審”回答了記者的問題。他說,“死刑二審”有利于更好地保證辦案質量。廣東高院“死刑二審”的準備工作做得很充分,人員編制、機構、裝備都增加了。自去年7月1日開始所有死刑二審全部開庭。廣東高院、廣東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司法廳等多個部門多次協商,在制度上做好準備;與此同時,廣東高院還就“死刑二審”制訂了程序規則,并開設包括各法院主管院長、刑事審判庭庭長、法官在內的多個培訓班,目的就是為了提高辦案質量。他說,“死刑二審”一方面既有利于偵查、檢察、審判等各機關共同提高辦案質量,同時也對警察、檢察官、法官、律師的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有利于把死刑案件辦成鐵案。(劉旦、曾衛康、黃楚慧、任珊珊、陳翔、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