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 《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等三個《辦法》正式實施,調高差旅費和會議費標準,以適應實際需要,解決挪用其他經費彌補差旅費開支缺口,防止向基層轉嫁負擔。三個新規實施一月——
部委機關怎么看
“理念很好,細節有待完善”
“新《辦法》我們都學習過了,總體感覺理念是對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具體執行起來還有一定難度。”國家某部委一位曾做過單位財務負責人的工作人員如是評價。
這位工作人員解釋說,提高出差補助標準,實行“定點接待”后,一定程度上能夠遏制接待盲目攀比之風,減輕地方負擔,也實現了行政成本的可預測性,有助于樹立廉潔從政的形象,也有利于實現財務公開,規范財務管理。
但是,要想使新《辦法》落實好,必須注意操作上的可行性。
住:定點賓館布局是否科學合理?價格如何規范?如果可選擇的定點賓館較少怎么辦?離會議地點較遠又怎么辦?新《辦法》規定處級以下公務員出差住宿標準不得超過150元/天,不夠一個標間費。兩個人出差可以合住一間,一個人出差怎么辦?另外,公務員外出開會時常常會提前或延后幾天,處理其他的相關業務,這部分經費又該由誰支付?像這些經常碰到的實際問題,新《辦法》都沒有給出解決辦法。
行:新《辦法》規定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出差原則上不能乘坐飛機,在出差地點遠、任務急的情況下,乘坐飛機需報司局級干部同意。這個規定似乎有些不切實際。有些地方,坐飛機兩三個小時就到了,坐火車卻要十幾個小時或更長時間,出差成本是省下來了,時間成本卻上去了,行政效率也較低下。而且,打折后的機票價格有時與火車臥鋪價格相差無幾甚至更低。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一味強調按新《辦法》來處理,有些太教條了。
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新《辦法》出臺后,確實在中央國家機關里引發了種種議論,叫好者有之,非議者有之。這與我國2000年左右實行集中支付財政體制改革時的情景很相似,當時也有許多人對集中支付持懷疑態度,但隨著政策的逐步完善,反對聲越來越少,集中支付也得到了很好的落實。因此,他希望財政部門要堅定信心,在細化措施的前提下堅定地推行這項制度。(記者 馮華)
一個老公務員的接待經歷:公務接待辦法不改不行了
“20個部長”同桌記
公務接待辦法不改不行了。
我是一名中直機關的老公務員,工作中經常會遇到公務招待的事。記得有一次,應該是1996年,1位部長和9位局長來我們單位開會,趕上了飯點兒,當然得接待。我們也不去外面吃,就在單位自己內部食堂的小餐廳解決。
這頓飯檔次并不高,卻把我愁壞了。當時的報銷標準,部長一頓飯是60元,局長是40元左右,這樣一桌只有400多元,實在太寒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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