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常委”之間
北京規定,區縣專職副書記將不再分管其他常委分管部門的工作。
“黨委只保留一個專職副書記,實行常委分工,意味著黨的領導體制和黨委工作運行機制的改革。”四川省委組織部官員說,這番話在發給全省各市(州)、縣(區、市)黨委的文件中作了準確的表述。
黨內機構中,黨代會是決策機構,全委會是監督機構,常委會是執行機構。
但在過去的權力結構下,常委實際上是不能直接對常委會負責的,因為在他之上還有分管的副書記。
“常委已經是黨組織的核心領導成員,但很多事情向書記匯報前還要向副書記匯報,實在沒有那么必要。”安徽一縣級黨委常委說,之前他是宣傳部長,很多事情都要先和分管宣傳的副書記匯報,讓他覺得“效率太低了”,而在“減副”之后,他是紀委書記,和書記之間溝通已經沒有屏障。
沒有了副書記,其實是領導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轉變,對于完善黨內權力運行機制,充分發揮集體領導的作用,提高黨委總攬全局、協調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而實際情況是,副書記是個實際存在的職務,還可以受書記委托召集其他常委議事。”四川省委組織部起草《試行意見》的處級官員說。
為了不影響常委分工負責,文件特意規定,副書記可以兼任由常委擔任的職務,但不可以分管由常委負責的工作。
比如,副書記可以兼任紀委書記,但如果紀委書記是由常委擔任,那么副書記就不能再分管。
這么做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常委的權力,保障常委分工負責制的落實。
北京也做了同樣的規定:“區縣專職副書記將不再分管其他常委分管部門的工作,主要做好黨委方面的一些綜合性、協調性工作。”
防止“兩個極端”
減少副書記不是改革的目的,要通過改革擴大黨內民主,加強決策科學化,提高行政效率。
四川省委組織部的那位官員表示,只有一名專職副書記的情況,要防止兩種極端的出現,一是副書記較弱,造成權力較空,什么事也辦不成;另一種情況則是副書記比較強勢,認為自己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從而對常委發號施令,影響常委工作。
黨建專家王貴秀的擔心則是會強化書記的權力:“常委與副書記的行政級別是平級的,但規格是低于副書記的,只有一個副書記,處理不好就會形成書記的權力過分集中,搞一言堂。”
對此,四川在規范常委分工時明確指出,常委會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不斷完善常委會內部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常委會的議題由常委按分工職責提出,涉及重大問題決策的議題,要在常委會前采取適當方式醞釀或征求意見。同時要加強全委會對常委會的監督。
王貴秀說,減少副書記不是改革的目的,要通過改革擴大黨內民主,加強決策科學化,提高行政效率。(記者 錢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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