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環保局昨日宣布,解除對因電廠柴油泄漏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瀘州市新建項目的限批。
2006年11月15日,瀘州市川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瀘州電廠新建工程,在污染處理設施尚未建成的情況下,開始燃油系統安裝調試。調試期間,由于供油泵密封圈損壞和管理不善,導致近17噸柴油泄漏進入長江,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認定這一事件為重大環境污染事件。除當事單位、當事責任人獲得相應嚴厲處罰外,12月26日,省環保局作出決定,對瀘州市除污染治理項目以外的新建項目環評文件暫停審批。
事件發生后,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市政府立即啟動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預案,本著“污染的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危害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不查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的原則,較為妥善及時地處理了污染突發事件。隨后,瀘州市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采取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措施,取得較好成效。
根據瀘州市的整改效果,省環保局決定從即日起解除對瀘州市新建項目的限批,比原定的限批時限提前了2個多月。省環保局副局長谷聲文介紹,限批與解除兩個決定,都是嚴肅認真的,都是全局局務會再三討論研究得出的結果。他說:“當時作出限批的決定是勇敢的,維護了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權威;如今解除限批的決定則是適宜的,地方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本來就不對立。”
谷聲文表示,今年環保執法力度還將加強,凡是違法排污、違背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事件,將堅決處理絕不手軟,以確保環境安全。(蔡宇、呂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