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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靠戶籍行政管理部門從技術上想辦法,難以找到改革的正確途徑與方案。戶籍制度改革應當在更高層面上、以合乎法治原則的途徑進行
日前,《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與新浪網新聞中心針對戶籍改革問題進行了一次網絡民意調查,在參加調查的11168人中,91.7%認為有必要進行戶籍改革。考慮到網絡調查內在的局限性,該調查結論未必全然可信,但高達九成的贊成率即使打了折扣,也足以表明,戶籍改革的民意基礎似已完全成熟。
無獨有偶,此前,新聞媒體報道,由國務院14個部門組成的6個調研組于2006年分赴全國12個省市就戶籍改革工作進行綜合調研后也得出結論,當前進一步深化戶籍改革,已經具備了許多有利條件,時機基本成熟。
戶籍制度與計劃體制相配套,形成于上個世紀50年代中期。它用一整套政治、法律、政策手段,把人口劃分為大體上相互隔絕的城市與農村兩大類,城鎮戶籍人口本身既享有較高收入,又享受到單位的種種福利,甚至在政治權利上兩類人也有不同。除了上大學、參軍等渠道外,鄉村人口幾乎沒有流入城鎮的渠道。正是這一戶籍制度,不僅固化了、也極大地擴大了城鄉發展水平的差距。
80年代以來的市場化進程使戶籍制度有所松動,但其核心制度依然相當穩固。盡管大量農村戶籍人口流入城市,并長期居住、生活、工作于此,其中包括大量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口。他們為城市的經濟發展及社會進步作出重要貢獻,但在法律上卻不具有市民的身份,無從參與城市公共生活,因而無從在城市主張、維護自己作為公民的權利與利益。這無疑是中國城市化落后于工業化、沿海新興工業城市工人收入增長水平長期滯后經濟增長速度的根源之一。
由于城鄉戶籍分割,導致近來為解決民生問題所采取的種種措施也出現了偏差,也即,它主要照顧到城市中低收入群體,而屬于絕對貧困群體的鄉村中低收入群體,及身處城市卻不具有城市戶籍的人口,卻難以享受到政府的財政轉移收益。基于和諧社會綱領而采取的很多社會經濟政策,也因為戶籍制度而繼續放大著城鄉差距。
一個和諧的社會不可能容忍全國人口在權利、福利上如此嚴重的分隔。所以,戶籍制度非改革不可。可喜的是,對于這一點國人已經基本達成共識,剩下的問題就是,如何全面、系統地推動這項涉及到數以億計人的權利與利益、涉及到中國社會長遠發展穩定的改革事業。
有些地方已經進行了試驗,包括鄭州、東莞和江蘇省。不過,大部分戶籍制度改革嘗試只是解決了統一戶口登記制度的技術問題,城市政府往往難于再進一步,因為再往前,就涉及到福利再分配問題。從一開始,戶籍制度的主要功能就是確定分享政府福利的資格。今天依然如此,享有城市戶口往往便可以享有高水平、低價格的教育,享受政府提供的醫療、社保、就業等方面的保障。城市“戶口”在人們心目中的價值,也正在于此。而這些福利的供應主體正是城市政府。完全取消城鄉戶籍分割制度就意味著,每一個生活在城市、并達到某種資格、成為城市市民的人,都同等地享有那些福利,這意味著,城市政府要保持現有城鎮戶籍人口福利水平不變,就需要增加福利開支。
各地戶籍制度改革之所以往往半途而廢,根源正在于此。戶籍制度改革的實質是按照平等、公正的原則,改變諸多權利與福利在全體民眾間不合理的配置狀態。戶籍制度改革的根本目標就是實現城市居民與農民的權利平等,取消人口流動限制。從操作層面看,一個人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具備一定資格,他與家人就可自動成為城市市民,享有城市市民的一切權利與福利。
正因為涉及面非常廣泛而復雜,城市政府或省政府單兵突進,難免捉襟見肘。單靠戶籍行政管理部門從技術上想辦法,難以找到改革的正確途徑與方案。戶籍制度改革應當在更高層面上、以合乎法治原則的途徑進行。戶籍制度形成于法治觀念匱乏的時代,行政部門基于權宜考慮做出了此種政策選擇。今日,回復正軌,則需要也應當按照法治的方式進行。
惟一有能力制定戶籍制度改革方案的機構,應當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因為戶籍制度涉及到公民的權利問題。考慮到實施的復雜性,全國人大不必制定具體詳盡的改革方案。但在戶籍制度改革需要系統推進的時候,全國人大確實有必要通過某種方式,整合民眾的意愿與政府各部門的考量,形成一個框架性法案,宣示改革的政治意愿,確定改革的基本原則、思路和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