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奢侈浪費之風在今年全國“兩會”成了眾矢之的。劉建中委員展示了一組地方政府辦公樓“豪華怪相”的照片,葉大年委員痛陳“看不見的公務浪費更可怕,一年不知喝掉多少瓶茅臺酒”。鑒此,楊瀾委員建議,“一是財政上要有審批制度,二是要發揮各級人大的監督作用,建議今后政府的預決算報告公開行政成本。政府辦公樓的情況,也應該報告”。(《中國青年報》3月11日)
代表委員們敢于強調人大對政府的監督職能,當然是件好事。不過我以為,以楊瀾委員為代表的“報告”論,顯然無視了一個基本事實:地方政府的財政收支情況,不僅是政府工作報告中的重要內容,也都單獨進行了報告。聆聽和審議財政預算及執行情況報告,是各地“兩會”的必備環節。因此,地方政府奢侈浪費之風不絕,根本原因并非是否報告,而是地方人大面對地方政府的報告選擇了沉默。在沉默的地方人大和奢侈的地方政府之間,正確的邏輯關系是先有前者,才有后者。
監督的實現,先決條件是監督者對監督內容的全面準確把握。無須諱言的是,很多地方政府提供給“兩會”的財政預算及執行情況報告,是一塊沒嚼爛的饃。財政開支中用于基本建設的多少,用于公共服務的多少,用于民生保障的多少,用于行政開支的多少,往往是一個總數字,具體科目語焉不詳。加之專業術語密集,一些人大代表理解起來確有困難。地方政府與地方人大之間這種信息嚴重不對稱的狀況,無疑成了地方人大發揮監督職能的阻礙。
但是,地方政府哪怕是有意導致的信息不對稱狀況,也與地方人大的默許有關。從理論上講,人大對政府的財政收支狀況擁有無限的知情權和質詢權。如果地方政府提供的財政預算和收支情況籠統模糊,人大代表可以理直氣壯要求財政部門提供具體的報告。對報告中的疑點,可以理直氣壯進行質詢。對于財政部門不能自圓其說的開支,可以理直氣壯進行問責。可是,很多地方人大對于地方政府這種做法,往往聽之任之或者不痛不癢提醒幾句了事。這種態度無疑是對監督權利的放棄。
地方人大未能嚴格監督地方政府,某種意義上可以視為對選民的辜負。但是,地方人大及相當一部分代表面對財政開支浪費采取明哲保身態度,自身素質不高、議政熱情不高往往只是表面現象。一個基本事實是,愈是基層的地方人大,愈是難以超脫的姿態監督政府。以豪華辦公樓而言,很多市及市以下的地方人大,即便和地方政府不在一幢大樓辦公,地方人大機關的辦公樓事實上也不比地方政府差勁。此外,在公車配備、公款接待及公費出國之類的“待遇”方面,地方人大與地方政府幾乎可以等量齊觀。試問,如此格局下的地方人大,拿什么底氣來主持正義呢?
誠然,地方人大也需要必要的公務開支,地方人大的領導干部也理當享受政策范圍內的各項待遇。但面對政府的各種奢侈浪費乃至一切不規范行為,地方人大要拒絕沉默,前提在于讓真正了解民情、關注民生、傳達民意的公眾代表進入人大。這需要革新選舉方式,克服人大代表遴選過程中的形式主義;更需要解決官員代表“一股獨大”的問題,避免人大代表頭銜成為解決官員、企業家、演藝界明星及其他名人“政治待遇”的一種方式。
行政成本不斷高企,“三公”(公款吃喝、公車消費和公費出國)現象千夫所指卻愈演愈烈,癥狀在地方政府,根子卻在地方人大。從這個意義上說,比公開行政成本更為根本的問題在于,充分體現人大代表選舉過程中的民主,切實加強地方人大自身建設,保障地方人大監督地方政府的能力和勇氣。(朱述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