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審判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從2007年1月1日起統一行使死刑案件核準權,結束了部分死刑案件核準權下放26年的歷史;人民法庭的立案管理、巡回辦案、訴訟調解和適用簡易程序等工作均已形成制度性規定;改革了審判委員會工作方式、表決機制、委員任職資格;執行體制與工作機制改革和審判監督制度改革,已經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立法建議。
完善司法為民工作機制。各級人民法院推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制度,有6520個人民法庭具備直接立案條件;有328個中級法院和2307個基層法院建立了“一站式”立案大廳;完善巡回審判制度,直接到當事人所在地或案發地開庭審理案件;依法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一審刑事案件達38.87%,民事案件達71.26%;對經濟上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及時提供司法救助,全年救助282581人次,緩、減、免交訴訟費12.11億元。
完善司法解釋工作機制。最高人民法院專門制定了司法解釋工作規范,同時規定重要司法解釋出臺前,要通過互聯網等媒體予以公布,廣泛征求有關部門、專家學者和社會各界意見。一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就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環境污染案件、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件等具體應用法律問題,分別制定了重要司法解釋。
——加強隊伍建設,規范司法行為,確保司法公正。
各級人民法院涌現出一批“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好法院、好法官,全年共有445個集體和489名個人受到中央有關部門和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加強法官隊伍業務建設。開展了“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培訓活動,全國法院各級培訓機構共培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23萬余人次。健全法官選用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從下級法院、大專院校、科研單位和律師隊伍中選調、招錄100多名優秀人才從事審判工作,同時,選派多名法官到地方掛職鍛煉。
加強法院領導班子建設。一是協助地方黨委選好配強高級人民法院領導班子;二是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重點,強化領導干部的審判管理、行政管理和隊伍管理職責;三是教育領導干部不斷提高反腐防變的能力和自覺性;四是不斷加強對各級人民法院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監督制約。
深入開展“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規范法官審判行為,約束法官業外活動。加大了規范司法管理行為的力度,逐步建立法院內部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的制度體系。
認真落實違法違紀審判責任追究制度。從中發現違法審判線索,加大查處利用審判權和執行權貪贓枉法、徇私舞弊行為的力度,共查處違法違紀人員292人,其中,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109人。
堅持向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自覺接受監督。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全國法院開展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改的情況,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了法官法執法檢查和人民陪審員制度實施情況的檢查,認真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建議、提案241件。
2007年工作安排
第一,依法履行審判職能,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司法保障。要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刑事審判工作的重要任務,依法嚴厲懲罰各種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刑事犯罪;把推動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作為刑事審判工作的重要職責,依法嚴厲懲罰貪污賄賂、瀆職犯罪和商業賄賂犯罪;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作為刑事審判工作的重要使命,依法嚴厲懲罰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犯罪。同時,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完善死刑案件核準程序和裁判標準,確保統一行使死刑案件核準權工作依法順利實施。進一步加強民事審判工作,確保當事人訴權依法得到有效保障,確保有理有據的當事人獲得公正裁判,確保有利于社會和諧的行為得到司法裁判認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依法審理行政案件,注重運用法律手段規范行政權力的運行。特別是依法處理群體性行政爭議,防止和避免因工作方法不當激化矛盾、引發群體性事件,努力維護社會穩定。進一步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強化執行措施,完善執行機制。
第二,著力完善監督制約機制,保證審判權和執行權的正確行使。進一步強化對法官的監督管理,特別是加大對各級人民法院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和重點崗位人員的監督力度,保障司法公正,維護司法廉潔。要完善法院內部監督制約體系,依法完善二審對一審的審級監督,加強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監督,探索建立科學的再審工作制度。要以貫徹監督法為契機,自覺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充分尊重和主動聽取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
第三,進一步制定和落實司法為民措施,保障當事人的各項訴訟權益。各級人民法院要進一步從立案、審判、執行、再審等各個環節完善方便當事人的工作機制。健全巡回審判制度,方便當事人訴訟;依法擴大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范圍,提高訴訟效率;拓寬訴訟調解的適用范圍,嘗試刑事自訴案件和其他輕微刑事案件調解新模式。
第四,全面加強法院自身建設,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各級人民法院要進一步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為推進各項審判工作提供更好的組織、制度和后勤保障。繼續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實踐活動,進一步明確司法指導思想,端正司法理念,改進審判作風,確保司法廉潔;加強各級人民法院領導班子建設,特別是領導干部的作風建設;強化法官的教育和培訓,全面提高法官的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加強法官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建立符合法官職業特點的選任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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