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9日電 最新一期的《瞭望》新聞周刊撰文指出,近期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屢屢出現比行政“不作為”更可怕的“亂作為”,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和國家利益帶來嚴重損害。文章指出,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除了地方利益、部門利益外,一些地方政府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在行政“亂作為”中獲利、拿公權作私下交易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亂作為”對社會經濟的發展具有更大的破壞性
與“不作為”相比,有關專家認為“亂作為”對社會經濟的發展具有更大的破壞性。人們通常所說的行政“不作為”是指政府沒有履行法定職責,在其位“不”謀其政,是失職行為,使社會失去應有的規范。而行政“亂作為”卻是在其位“亂”謀其政,是一種明顯瀆職行為。它不僅導致國家政令不暢、執行不力,還會損害國家經濟發展大局,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的福祉。
文章指出,地方政府的行政“亂作為”往往是害了國家,害了群眾,最終也害了自己。陜西省安監局個別干部的亂作為,使其在鎮安金礦尾礦庫潰壩事故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府谷縣為兩家小鐵廠違規恢復生產“開口子”后,很快引起連鎖反應,這種行政“亂作為”使相關職能部門的環環關卡“集體失靈”,導致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遭遇“腸梗阻”,在基層貫徹執行時“落空”。
如何遏制行政“亂作為”
要遏制行政“亂作為”,專家建議從防止濫用權力的制度建設入手,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領導干部要嚴格依法行政,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同時,嚴格推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讓行政“亂作為”者丟人丟官,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行政“亂作為”給現實工作帶來的危害。
文章指出,防范行政“亂作為”,關鍵還在“一把手”,主要領導若能堅持原則,其他干部就能堅守陣地。同時,如果分流地方政府監管權力的垂直管理部門也陷入腐敗圈,不依法行政,“不作為”或“亂作為”,后果就更加不堪設想。(儲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