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1日電 最新一期的檢察日報·廉政周刊刊登文章說,時下一些官員為了升遷,卻連起碼的“權恥感”都喪失殆盡了。當某些“社會標桿”患了“權恥感”缺失癥時,許多社會成員就會受到傳染,必將出現缺乏“名恥感”、“利恥感”、“食恥感”乃至“文恥感”、“藝恥感”、“性恥感”。
文章說,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很少有官員直截了當地向上級提升遷要求的,因為大多羞于啟齒。而現如今,不少官員非但毫無顧忌地向上級提出提拔、重用之類的要求,而且還理直氣壯地“跑買討要”,且不以為羞恥,反以為正常。
如,因為缺少“權恥感”,有人直截了當跑官買官。據披露,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原區委書記杜欣涉嫌受賄、貪污、挪用公款達1200多萬元。其中,不少是賣官所得。為了買官,該區曾向杜欣送錢超過5萬元的干部就有48人之多。而此前曾有報道說,有人為了達到被提拔重用之目的,竟干脆貸款買官。
又如,因為缺少“權恥感”,還有人拐彎抹角讓他人掏腰包、找門路,為自己升遷鋪平道路。之后用間接買來的官職為“他人”效勞,甚至為其不法行為貓當鼠傭。福建省公安廳原副廳長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長莊如順,便是這樣的典型。
再如,因為缺少“權恥感”,更有人極盡阿諛奉承之能事,唯領導馬首是瞻,低三下四、喪失人格,甚至大搞權色交易,以期換得一官半職。
誠然,官員缺乏“權恥感”與一些地方存在的“不跑不送,原地不動”等潛規則不無關系。而更為深層的原因是,“跑買討要”既實惠又安全。一方面,官到手了,要啥有啥。而一旦東窗事發,也坦然得很,大家都這樣,何恥之有?那個經常用布袋給杜欣送錢的平頂山市新華區某局局長,在向辦案人員交代時就滿懷委屈地說:“他(指杜欣)是領導,他向我要錢,我能不給嗎?”
另一方面,官到手了,就是自己的。法不責眾,不論是跑是買,即便查明核實了,也能平安無事。據報道,杜欣一案涉及的官員太多,“上面”會對行賄金額劃定一個標準,如金額在6萬元以下的不再追究法律責任。
北宋有個名叫賈昌朝的人,為官多年,熟諳官場習氣,所以教誨兒孫為官最重要的是清廉。他在家訓中寫道:“茍得祿利,略無愧恥。吁,可駭哉!”意思是說,只要能得到利祿,就不管什么廉恥。這樣,真可怕呀!古人尚且有強烈的“權恥感”、“危機感”,如今卻還有人為了得到權力,毫不知恥,豈不悲哉!
文章說,官員是社會的標桿。當某些“社會標桿”患了“權恥感”缺失癥時,許多社會成員就會受到傳染,將出現缺乏“名恥感”、“利恥感”、“食恥感”乃至“文恥感”、“藝恥感”、“性恥感”等等。由此看來,既要加強對官員的榮辱觀教育,更要對那些直接間接買官者,抑或權色交易者從重從嚴懲處,不讓他們撈好處得實惠。這樣,才會增強官員的“權恥感”,從而促進榮辱觀的樹立。(張桂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