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與《物權法》沖突,本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出臺時將刪除意見稿中有關“民宅禁商”的規定;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規定》年內完成,不涉及“對小商小販攤位放開管理”的問題;《食品安全條例》今年7月提交市人大,年內實施……昨天,市法制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市政府今年共安排立法計劃項目43項,年內完成17個立法項目。
作為去年的立法項目,《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意見稿去年已經過多次征集意見,至今尚未出臺。市法制辦主任周繼東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此辦法征集意見稿中有關“民宅禁商”的規定,引起了社會公眾最大的關注。而由于目前獲全國人大通過的《物權法》對民宅商用作了一些規定,所以為避免與國家上位法沖突,本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最終出臺時,將刪除征集意見稿中有關禁止民宅商用的規定。
周繼東同時表示,《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將于年內適當時機發布實施”。
專家解讀 “民宅商用”規定有待細化
“有關民宅是否禁止商用的問題,《物權法》沒有一刀切,但是它為地方政府具體實施提供了細化的空間。”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建勛告訴記者,雖然《物權法》第77條明確規定,“業主將住宅改變為餐飲、娛樂等商業用房的,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全體業主同意”,但是,“有利害關系的全體業主”范圍并不明確,而且“如何算是征得了業主同意”也不明確。
王建勛副教授表示,市法制辦可以在《物權法》規定的框架下,制定更細化的規定,比如協調有關部門在有關“民宅商用”執照審批等方面作出嚴格規定。
新聞鏈接 路邊擺攤限制不會“開閘”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規定》也有望于年內完成。就有關“上海等地開放路邊攤”的問題,周繼東表示,本市并沒有完全禁止路邊攤,報攤、電話亭、早市等即是例證,但考慮到城市管理和交通等壓力,本市不會完全放開路邊擺攤限度。年內完成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規定》也不會涉及“放開路邊擺攤限制”的規定。周繼東同時表示,該規定是專門針對城管的職權和人員的管理,會考慮對輕微的違法行為和初次的違法人員進行教育,不做處罰。
車船稅優待小排量尚未確定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辦法(修訂)也是年內要完成的立法項目之一。市法制辦一處處長孔繁榮透露,基于節能環保考慮,本市傾向于立法時規定對排量在1.0升以下的微型客車少征收稅款,但由于天津等周邊城市對微型客車和其他車輛征收一樣的稅款,因此立法人員擔心如果對微型客車的稅額低于其他地區,會造成周邊城市大量微型客車進入到北京郊區辦理證件牌照的問題。市法制辦正在對此問題進行調研。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