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舉行的寧波市建設系統作風建設年動員大會傳出消息,今年起,寧波市將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提取5%用于建立住房保障基金,擴大廉租住房受助范圍,使全市符合人均12平方米以下住房標準的所有低收入家庭都能享受廉租住房,真正實現居者有房住。廉租住房享受對象實行“應保盡保”,在全國范圍還不多見。
為緩解群眾住房難,寧波積極構筑以商品房為主體、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為補充的“三位一體”的城鎮住房供應保障框架,形成區別對待、分類供應的新機制,著力解決低收入群體住房問題。2002年以來,先后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低收入家庭住房制度和限價商品房制度。其中,2004年推出的限價房制度開創了全國先河,得到建設部和浙江省政府充分肯定,并在其他城市推廣。據統計,至今僅寧波老城區累計已有9500多戶居民從住房保障政策中受益。
同時,寧波花大力氣改善市民居住條件。最近幾年,完成了96個老住宅小區的整治,通過更新屋面、改造綠化和基礎設施,引入物業管理等,讓4萬多戶居民住得更舒心;完成163萬平方米非成套房和低洼積水地房屋拆遷改造,使5萬多戶家庭遷入新居。
寧波還在完善已有住房保障體系的基礎上,建立住房保障規劃,力爭通過幾年努力,讓所有低收入群體和住房困難家庭住上比較滿意的房子。今年,除繼續推進經濟適用房建設和老小區、非成套房和低洼地成套房改造外,還將探索經濟適用房貨幣補貼模式,使低收入家庭在住房選擇上有更大自由度。(記者郭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