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7日電 2007年3月16日,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日前,人民日報、新華社和中新社等媒體記者就社會關注的一些問題,聯合采訪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
問:物權法的制定歷時十三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審議了八次,制定這部法律為什么要花那么大的精力?
答:這個問題實際上充分體現制定物權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先后制定了民法通則、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擔保法等法律,對物權作了不少規定,這些規定對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改革的深化、開放的擴大和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的發展,為了適應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有必要依據憲法,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物權法,對物權制度的共性問題和現實生活中迫切需要規范的問題作出規定,進一步明確物的歸屬,定分止爭,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物權制度。概括地說,制定物權法是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需要,是規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需要,是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需要,是實現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需要。
問: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尤其是基層群眾的意見,僅在草案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期間,人民群眾就提出1萬多件意見。請問,制定物權法總的原則是什么?
答:制定物權法總的原則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從我國的國情和實際出發,全面準確地體現和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依據憲法和法律規定,對國家、集體和私人的物權實行平等保護的原則,同時針對國有財產流失的情況,加強對國有財產的保護;全面準確地體現現階段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針對現實生活中迫切需要規范的問題,統籌協調各種利益關系,促進社會和諧。總之,制定物權法,要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物權法的中國特色,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
問:物權法為什么要將堅持國家基本經濟制度作為基本原則,國家基本經濟制度和物權制度是什么關系?
答:法律屬于上層建筑,是由經濟基礎決定并為其服務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物權制度是由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決定的,與資本主義物權制度有本質區別。物權法從三個方面全面準確地體現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體現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兩個“毫不動搖”的精神。一是把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作為基本原則,貫穿并體現在整部物權法的始終。二是對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作了明確規定,其中用較多條款對國家所有權作了規定。三是在明確規定“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的前提下,對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作了規定,有利于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促進經濟發展。
問:我國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物權法為什么要體現平等保護的原則?
答:物權法屬于民法,民法的一項重要原則就是對權利人的權利實行平等保護。憲法規定:“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所有制經濟形成的市場主體都在統一的市場上運作并發生相互關系,各種市場主體都處于平等地位,享有相同權利,遵守相同規則,承擔相同責任。即使不進入市場交易的財產,憲法也明確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在財產歸屬依法確定的前提下,作為物權主體,不論是國家、集體,還是私人,對他們的物權也都應當給予平等保護。平等保護不是說不同所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相同的。對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必須確保國有經濟的控制力,而這些是由經濟法、行政法規定的。
問:當前在企業改制、合并分立、關聯交易等過程中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物權法對加強國有資產的保護,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有哪些規定?
答:物權法針對當前國有財產流失的實際情況,從五個方面強化了對國有財產的保護。一是明確規定了哪些財產屬于國有財產,防止因歸屬不明確而造成國有財產流失。二是規定:“法律規定專屬于國家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取得所有權。”三是規定:“國家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私分、截留、破壞。”四是針對國有企業財產流失的問題,規定:“違反國有財產管理規定,在企業改制、合并分立、關聯交易等過程中,低價轉讓、合謀私分、擅自擔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國有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五是針對國有財產監管中存在的問題,規定:履行國有財產管理監督職責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造成國有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這些規定體現了憲法關于加強對社會主義公共財產保護的精神,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問:憲法規定:“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物權法是如何貫徹實施憲法這一規定的?
答:物權法根據憲法對私有財產的范圍和歸屬作了規定,以完善保護私有財產的法律制度。物權法對公民的私有財產權的規定主要是:1、公民不僅對生活資料,而且對“生產工具、原材料”等生產資料也享有所有權。2、公民合法的儲蓄、投資及其收益,受法律保護。3、公民繼承權的問題,在繼承法中有規定,物權法作了銜接性的規定。4、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破壞。
[1] [2]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