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9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少數民族事業“十一五”規劃》。規劃將“穩步提升少數民族社會福利水平”列為11項主要任務之一。
規劃提出,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擴大民族自治地方社會保障覆蓋面,提高社會保障服務的社會化程度。加強民族自治地方社會保險工作,切實落實各項社會保險政策規定。加快完善民族自治地方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進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大力改善城鄉貧困人口生活居住條件。加快發展民族自治地方以扶貧、助殘、救孤、濟困為重點的社會福利事業和社會慈善事業。國家在安排社會福利事業項目和慈善救助項目時,加大向民族自治地方的傾斜力度。
大力推進民族自治地方城鎮化建設,提高城鎮化水平。加大民族自治地方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力度,促進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和有序流動。加強民族自治地方就業培訓和服務體系網絡建設,發展和規范各類就業服務中介機構。開辟就業渠道,增加就業崗位,促進少數民族大中專畢業生就業。
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建設工程,加強對散居少數民族和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服務和管理,在勞動就業、職業培訓、子女入學、權益保障、法律援助、文化交流、特殊需要等方面給予引導和幫助。充分尊重少數民族群眾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保障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的生產和供應,滿足少數民族群眾生產生活的特殊需要。加大對民族鄉、民族村和城市民族社區發展的幫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