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9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少數民族事業“十一五”規劃》。規劃確立了發展少數民族事業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并提出了11項主要任務和11項重點工程。
規劃要求,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少數民族事業發展。要把加快發展少數民族事業擺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作為推進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重要舉措。要把少數民族事業規劃的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統籌少數民族事業與國家各項事業的協調發展。
規劃提出的2010年主要預期指標如下:
1.民族自治地方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速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1個百分點,城鄉居民收入之比保持現有水平。
2.民族自治地方“普九”人口覆蓋率達到95%以上,實現全面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目標。
3.少數民族嬰兒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5‰。
4.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種數比2005年增長20%,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印數比2005年增長25%。
5.少數民族各類人才占在業人口比重比2005年提高0.5%,基本接近少數民族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重。
6.民族自治地方城鎮化率比2005年提高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