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清遠4月1日電 (邵清龍 楊琳琳)一日,記者參加了廣東清遠市區某大型住宅小區業委會成立大會,親身體會了成立業委會的艱難。上午九時半,盡管籌備會成員早早在住宅大門口張貼召開成立大會有關規定、時間,準備相關資料、票箱,但住戶仍是三三兩兩地來到會場投票。
正式選舉前,會場一位女業主認為籌備會辦事不透明,沒將議事規則予以公布,還認為委員會委員有薪水的,與籌備會委員進行爭論。委員會一負責人反駁道,籌備會委員全是義務的,所有的章程、議事規則均按相關規定制定。會場上還有相當部分業主對業委會持不理解不信任態度,也有相當部分業主不知道業委會是干什么的。
據籌備會一負責人介紹,成立業委會必須有全體業主三分之二的業主參加投票,因為住在小區住戶彼此交流機會少,加上平時工作時間也不一樣,要召集開會并不容易。當天,三百八十多業主的小區僅來了幾十人,仍無法達到所需的三分之二票數,籌備會只好決定上門逐個投票。
據了解,小區成立業委會,通常首先需要成立一個籌備小組,小組成員一般由業主代表、所在社區領導、開發商及物業公司代表組成。籌備小組成立之后方可決定如何召開業主大會,推薦業委會委員,制定業主公約和業主代表大會章程等事宜。
而目前,一些小區建成之后,或是開發商走人,或是開發商自行管理,導致沒有一個有力的牽頭人來組織建立業委會。而且通常情況下,小區的前期物業由房地產開發商負責,由開發商指定或選擇物業公司負責小區的管理。日前,清遠各主要房地產公司基本上也都有自己的物業公司,自己開發自己管理的情況占了相當大的比例。這樣的“親屬”關系也導致了小區的業委會“難產”。
一居委會主任還告訴記者,下轄大大小小近七十個樓群,現成立業委會的僅幾個。物業管理公司因管理不到位,業主于是拒絕繳納管理費,物業公司收不足管理費自然無法提供足夠的管理和服務,物業公司提供服務差導致業主再度不交管理費,彼此形成惡性循環。
對此,記者采訪了清遠市建設局房地產業科負責人,他認為成立業委會對廣大業主是有利的。當業主利益受損時需要法律訴訟,可以代表業主起訴開發商或物業公司。特別是從今年二月份起,業主與物業公司協商,物業管理費是按照市場價格約定,而不再按物價部門指導價執行。該負責人也提醒物業公司在購樓時就要與每一業主簽訂前期物業管理費協議,讓業主認可物業管理費和服務條款,杜絕今后雙方引發收繳爭議,如今后業主不交納管理費的,物業公司按協議起訴業主。另外,如目前管理費收費太低,或業主不交費難于維持正常運轉的,該撤退就撤退。
據悉,今年三月十六日,中國第一部《物權法》全國人大以高票通過,其中第七十五條明確規定:“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物權法》八十三條規定,“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中國民法學會理事、四川大學法學院王建平教授王建平認為,既然能以自己名義制止侵害或請求賠償,當然就能以自己名義起訴。法律首次直接賦予了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訴訟主體地位,從此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可以原告身份出現在法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