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3日電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法規處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該部將積極推進完善土地物權立法工作,加快《不動產登記法》立法研究,為國家出臺《不動產登記法》做好前期準備。
這位負責人認為,物權法雖然確立了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基本原則,但對于不動產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等,則授權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同時,物權法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作出規定前,地方性法規可以依照物權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規定。
這位負責人說,不動產登記制度是物權法的核心制度,而土地又是最重要的不動產。他認為,為了保證物權法的順利實施,必須明確不動產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同時,地方在國家立法沒有出臺的情況下,也可結合本地區土地登記的實際,加快制定本地區的不動產統一登記辦法,為國家立法積累經驗。
這位負責人表示,物權法構建了以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為主要內容的物權體系,同時明確用益物權包括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地役權。為適應這一物權體系的需要,今年,國土資源部將抓緊起草并出臺《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規定》,以進一步明確國有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范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范圍、宅基地使用權以及地下空間權的有關規定。同時,要加快起草《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辦法》,明確劃撥土地使用權人的土地權益,促進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郄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