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4日電 中國公安部近日下發(fā)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切實加強對盜竊自行車等案件的立案查處工作。通知明確,警方必須認真對待群眾報案,對于不受理群眾報案的,人民群眾可以積極向公安機關紀檢、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通知要求,各地110報警服務臺、治安、刑偵部門和派出所要依法受理、認真登記群眾自行車被盜的案件,并向報案群眾出具受理憑證,受理憑證要作為今后返還被盜自行車的基本依據(jù)。各地對于群眾的報案,要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立案查處。一般案件要依法作為治安案件受理查處;達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要立案偵查。
通知還要求,各地在開展查處打擊盜竊自行車等違法犯罪活動中,要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參與和監(jiān)督。
另據(jù)公安部此前透露的消息,全國治理自行車被盜問題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2月底召開以來,截至3月22日全國共查破自行車被盜等違法犯罪案件1.19萬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