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地稅局5日發出通報,青島市李滄區某玩具公司負責人張某,因逾期申報個人所得稅被青島市地稅局李滄分局罰款50元。這是青島市地稅局今年對年收入12萬元以上高收入者逾期申報開出的首張罰單。
據青島地稅局李滄分局有關人士介紹,張某2006年各項所得達到327831元,應納稅款共計56851.2元。張某已分別在2006年各個月份的申報期內繳納。
但按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張某不論是否已在2006年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均應在2007年1月1日至4月2日的期限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張某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沒有重視各媒體的宣傳和稅務機關的提醒。直到4月3日上午,稅務機關通報年收入12萬元以上者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情況,并提示稅務機關將進行專項檢查和稽查時,他才意識到自己未申報問題的嚴重性。于是,他匆忙來到青島市地稅局李滄分局納稅服務中心進行了申報,并自覺繳納了罰款。
青島市地稅局稅收管理二處馬汝奎副處長向記者介紹,4月2日申報期結束之后,青島市地稅局已先后接到7名逾期未申報納稅人的電話咨詢。這些人大多是因外出忘了申報截止日期。他們從新聞媒體聽到有關年收入12萬元以上者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宣傳報道之后,感到著急,后悔未能按期申報。
據馬汝奎副處長介紹,青島市已有17783名年所得12萬元以上“高收入”者完成自行納稅申報。從目前申報的情況看,青島市納稅申報工作雖然取得了明顯進展,但還有一些地稅部門有記錄的高收入者沒有自覺申報。從4月3日起,稅務機關將根據申報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應申報而未申報的重點對象進行約談,說明自己逾期未申報的原因。未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的納稅人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逾期未申報的,將受到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并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就青島市地稅局開出的首張罰單,青島翻譯協會秘書長楚成東表示,青島地稅局開出的第一張罰單,其影響是深遠的。它不僅為不依法自行納稅申報的納稅人敲響了警鐘,同時也是對每位公民的警示。第一張罰單告誡我們,依法自行納稅申報應成為每個公民的自覺行動。(王太星 焦志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