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6日電 中國國家海洋局近日發布《2006年海洋行政執法公報》,公報說,中國海監對在中國內海、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及其他管轄海域的權益、資源、環境等實施海上維權監管,及時發現并制止在中國管轄海域內非法的海洋科研調查、軍事測量、勘探開發等活動。
為維護國家海洋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海洋科學研究管理規定》、《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中國海監對在中國內海、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及其他管轄海域的權益、資源、環境等實施海上維權監管,行使中國享有的主權、管制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
2006年,依法開展現場執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及時發現并制止在中國管轄海域內非法的海洋科研調查、軍事測量、勘探開發等活動。對海底光纜鋪設和維護、海洋科學研究調查、水下探測等行為依法進行監視監管。對污染海洋環境、破壞海洋資源、違規作業等行為進行查處。全年共派出海監飛機172架次,航時770小時;派出海監船34艘次,航程57 875海里。
對在中國管轄海域從事涉外海洋科學調查研究、海底電纜管道維修、施工作業的6國9艘次船舶,實行了嚴格的船位和活動情況監管,核查船位和活動情況報告17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