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7日電 中日兩國6日在北京召開東海油氣田開發(fā)問題技術專家會議,就雙方都可能接受的共同開發(fā)的技術性問題進行具體磋商。香港《文匯報》報道,中日外交人士稱,中方已提案要求日本接受其單獨開發(fā)春曉油氣田,日方對此明確表示反對。中國外交人士向該報指出,春曉油氣田開發(fā)是在中方與日方沒有爭議的中國近海進行,日方根本無權干涉。
日本資源能源廳石油和天然氣科科長保坂伸等人及中國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員會的相關人員出席了此次會議。日本媒體披露,日方在會議中要求中方提供正在開發(fā)的油氣田構造及儲量等數據,但未果。此外,雙方就早日舉行第二次會議達成了共識。
另有日本媒體報道指,中國已要求日本接受其單獨開發(fā)位于“日中中間線”附近的春曉油氣田。報道說,這一提案實質是將春曉與其它海域的共同開發(fā)分離,優(yōu)先投產春曉。
對此,日本官房長官鹽崎恭久6日在東京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表示,“共同開發(fā)包括春曉在內的油田是日中兩國的共識。11日召開的日中首腦會談也將在此基礎上展開”,日本不會答應中方的要求。
中方拒認“中間線”前提
內地海權專家向香港《文匯報》表示,中方從來沒有將春曉油氣田列入中日共同開發(fā)的考慮范圍內,這一立場一直沒有改變。他說,春曉油氣田位于東海的近海大陸架上,處于日本提出的所謂“中間線”中方一側,是中國行使主權的正常活動。
中國外交相關人士更表示,東海目前尚未劃界,所謂“中間線”是日方單方面提出來的,中方從來沒有接受,今后也不會接受。中方不接受以所謂“中間線”為前提來討論共同開發(fā)。
據了解,在東海劃界問題上,中國歷來主張按照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以沖繩海槽劃分兩國專屬經濟區(qū);而日方則堅持根據1982年公布的《聯合國海洋公約》,按中間線原則劃分。
報道稱,中日圍繞東海油氣田開發(fā)問題已進行長達兩年的磋商,共進行了七輪司局長級會晤和多次相關對話,但在如何界定可能進行的共同開發(fā)的海域方面,雙方依然分歧嚴重。日方在磋商中要求以跨所謂“中間線”的廣闊海域為對象進行共同開發(fā),而中方則堅持將共同開發(fā)限定在雙方有爭議海域。有內地學者認為,中日東海爭端是一個極其復雜的問題,牽涉到經濟、法律、政治以及歷史等多個領域,不是一朝一夕能完全解決的問題。從目前來看,最佳選擇就是擱置爭議、共同開發(fā)。 (葛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