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全國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建設部對去年以來一些發生在房地產領域、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違法違規典型案例進行了重點查處和剖析。分析表明,在房地產領域的違法違規、權錢交易行為多發生在規劃審批、房屋拆遷、開發建設、房屋銷售、產權辦理等環節上,特別是在一些重點環節,違規問題多、腐敗發案率高。
規劃審批環節。有的開發商通過協議出讓方式獲得工業用地,再將工業用地轉為商業用地,進行房地產開發建設。一些開發商在未經規劃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擅自更改規劃,對開發項目做大幅度調整。有的主管部門違規改變控制性詳規,提高規劃容積率和建筑密度,降低基礎設施配套要求,幫助開發商在單位地塊上獲得更大的收益。
開發建設環節。有的開發商為降低開發成本,千方百計“打通關節”,加快項目開發進度。主管部門本應嚴格把關、加強監督,而一些審批部門及工作人員卻為違規行為大開“綠燈”,在企業未達到開工條件時,就為其項目核發施工許可證。還有一些中介機構和測繪部門,虛測商品房面積,向產權登記部門出具虛假測繪報告,造成房屋銷售面積比實際建筑面積大,坑害消費者。
房屋銷售環節。一些開發商為爭取商品房提前上市銷售,在未達到預售條件時,采取各種手段取得預售許可證,有的甚至未取得預售許可,就違法進行房屋銷售。有的開發商在銷售中,夸大其辭做虛假廣告,誘導欺騙消費者。還有的開發商變相囤積房源,哄抬房價。(記者王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