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農業合作
雙方就積極開展農業領域合作達成一致。中方表示同意進口符合中國檢疫標準的日本大米,日方對此表示歡迎。雙方將繼續積極協商相互進出口農產品問題。
3 、朱鹮
中方同意向日本提供兩只朱鹮,日方對此表示感謝。雙方同意開展朱 鹮保護合作。
4、醫藥領域合作
雙方同意推進以應對新型流感和癌癥為重點的中日醫學合作構想。關于癌癥防治合作,日方表示將盡早派遣由官方和民間有關人員組成的代表團到中國交流,中方對此表示歡迎。
5、知識產權
雙方同意,在相互尊重、互利共贏的基礎上,加強知識產權領域的對話與合作,共同促進知識產權運用與保護水平的不斷提高,以推動兩國經濟關系順利發展。
6 、中小企業博覽會
日方同意應邀作為主賓國與中方共同主辦將于9 月在廣州舉辦的中小企業博覽會。
7 、信息通信技術領域合作
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和推動雙方在下一代移動通信和下一代網絡等信息通信領域的合作。
8 、金融領域合作
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在金融和金融監管領域的合作關系。
9 、刑事司法領域合作
雙方同意,作為加強中日在刑事司法領域合作關系的重要一環,將努力爭取年內關于締結中日刑事司法協助條約的談判達成實質性共識。雙方同意繼續推進關于締結中日引渡條約和被判刑人移管條約事項的磋商。
(三)地區和國際事務合作
1 、聯合國改革
雙方同意就聯合國改革問題加強對話與溝通,努力增加共識。中方愿意看到日本在國際事務中發揮更大的建設性作用。
2 、六方會談合作
雙方再次確認,根據2005年 9月19日六方會談共同聲明推進六方會談進程,通過對話與協商,共同合作致力于實現朝鮮半島無核化,維護東北亞地區的和平與穩定。雙方一致認為,六方應共同努力,全面落實 2007年2月13日六方會談關于起步階段行動的共同文件。日方就解決包括綁架問題在內的日朝間懸案、推進日朝邦交正常化談判的方針作了說明。中方對日本國民有關人道主義關切表示理解和同情,希望這一問題早日得到解決,期待日朝關系取得進展,愿為此提供必要協助。
3 、投資交流
雙方同意,為盡早達成一個務實共贏的中日韓投資協議和制定中日韓改善商務環境行動計劃作出努力。
4 、經濟合作
雙方一致認為,將于2008年結束的日本對華日元貸款為中國經濟建設和中日經濟合作發揮了積極作用,中方對此表示感謝。雙方同意就合作向第三國提供援助問題進行對話。
六、為妥善處理東海問題,雙方達成以下共識:
(一)堅持使東海成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
(二)作為最終劃界前的臨時性安排,在不損害雙方關于海洋法諸問題立場的前提下,根據互惠原則進行共同開發。
(三)根據需要舉行更高級別的磋商。
(四)在雙方都能接受的較大海域進行共同開發。
(五)加快磋商進程,爭取在今年秋天就共同開發具體方案向領導人報告。
七、雙方對設立"處理日本遺棄在華化學武器日中聯合機構"表示歡迎。為加快銷毀進程,日方表示將根據中方提議引進移動式處理設備進行作業,中方對此表示歡迎。
八、中方對日方在溫家寶總理訪日期間所給予的熱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謝。
2007 年4月11日在東京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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