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六日電 (記者 趙勝玉)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今天在此間指出,要聽取民意吸納民智消除環境隱患 。
潘岳說,“自二00六年三月《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實施以來,國家環保總局嚴把受理關,先后對投資額達一千六百億元的四十三個項目的環評文件沒有受理,確保公眾參與環評工作落到實處。”
潘岳說,未予受理的四十三個項目中,涉及火電、化工、交通、煤炭等行業。截至目前,以上項目中有三十一個完全落實開展公眾參與要求的項目獲得批準,有十二個項目因公眾參與仍不符合要求未予批準。
潘岳說,《暫行辦法》實施以來,國家環保總局拒絕受理公眾了解信息不充分、參與范圍不全面、參與代表性沒有保證等不符合公眾參與要求項目的環評。在一些重大敏感項目審查中,對公眾意見的有效采納消除了大量環境隱患。
潘岳表示,國家環保總局一直高度重視公眾參與工作,不斷探索公眾參與的體制機制,最大限度聽取民意、吸納民智。《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督促企業廣泛發布信息,深入聽取公眾意見,拓寬了公眾參與渠道,維護了公眾環境權益,使環保決策更趨科學合理。而近日出臺的《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首次明確了環境信息公開的主體、范圍、程序和責任,為確定一個可操作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奠定了堅實基礎。國家環保總局今后將在實踐中進一步修改完善這兩部《辦法》,繼續增加環保工作透明度,實現環境監管的規范化、社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