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之后,我多次被媒體在某些細節上“修理”或“誤會”過,但后來都解釋清楚了。從這點來說,政府官員要有點承受力。媒體作為輿論的代言者,有著強大的社會影響力,應該對自己說出的話負責。在輿論監督越來越重要的時代,對媒體的職業道德、公信力的要求,也將越來越高——
輿論監督正在推動社會進步
要讓輿論監督發揮作用,信息的公開是關鍵。媒體和政府有時發生沖突,恰恰就在信息公開上。比如在環保工作中,一些地方政府會本能地“捂蓋子”,而媒體和公眾卻需要知道有關環境評估的事實信息。信息公開了,才能保證公眾的知情權,便于輿論監督。
信息公開,有助于公眾監督政府
現代社會的發展,要求政府建立起一套開放透明、能夠集中民智、代表民意的公眾參與機制。政府部門的信息和政務公開,是公眾有效參與公共事務管理的前提和基礎。國務院新近頒布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是出于這樣的目的。它一方面有助于公眾監督政府,另一方面有助于公眾參與有關公共問題的治理,從而促進公眾對政府的信任與理解。隨后,我們發布《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就是要率先進行這一實驗。
實際上,信息公開一直是環保總局的工作重點。2004年6月,《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發布;2005年4月,第一個完全公開的聽證會——“圓明園防滲工程聽證會”召開;2006年2月,中國環保領域第一個部門規章——《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出臺。去年一年,因信息公開不符合要求等原因,環保總局對總投資達1600億元的43個火電、化工、公路、鐵路類項目的環評文件不予受理。
推動環保事業,輿論監督功不可沒
從環保部門的角度來看,媒體的批評和監督,正是公眾關注環保和參與環保的表現。中國環保事業的發展,經歷了由觀念轉變到利益博弈的歷史過程。在這兩個階段中,新聞媒體一直都是最重要的動力。毫不夸張地說,新聞媒體是中國環保運動的真正推手。
在過去經濟發展“唯GDP論”思維主導下,雖然有識之士已經意識到中國發展過程中環境問題的嚴重性,但是環保并沒有成為公共視野中的熱點話題。2005年,環保總局推行第一次“環評風暴”,叫停了上千億元的違規項目。新聞媒體的大規模跟進報道和熱烈討論,引起了社會各界對環保問題的重視,使環保議題從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邊緣話題”變成了“核心話題”。可以說,在促使從上到下的觀念轉變過程中,新聞媒體發揮了首要作用。
正是在媒體的關注之下,環保成為公共輿論中的焦點問題。與此同時,由地方政府盲目追求“GDP”增長的政績觀和不法商業利益的畸形結合,成為破壞環境的重要因素。中國的環保事業,已經從一個觀念轉變階段發展到利益博弈階段。
在這一階段,媒體的有效監督,相關信息的大量披露,以及公眾的積極參與,都成為大大促進環境保護的力量。這些力量的匯聚,使我們這些環境監管機構的執法更加有效。例如,2005年的圓明園防滲聽證會,今年年初的“區域限批”和“行業限批”。在新聞媒體和公眾輿論的強大壓力下,一些違規的項目和企業很快進行了整改。
信息會越來越公開輿論監督會越來越重要
我做過7年記者,也曾擔任報紙的副總編輯,深知媒體從事輿論監督之艱難。作為社會的報道者,新聞的本質要求記者和媒體必須忠于事實、客觀報道。但是,新聞的即時性以及事件的不斷發展變化,使得新聞報道又是一個逐漸接近真相的過程。要求媒體所有的報道,都像專家學者那樣作出專業判斷、像法官檢察官那樣證據確鑿,是不可能的。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說過一句話:媒體不是中紀委,不可能要求它的報道百分百準確。這話我很贊同。媒體在輿論監督中,可能會出現一些小失誤,或者細節上的失實,這是可以理解的。世界上也沒有哪一家媒體,能夠做到百分之百準確,從不出錯。
媒體的意義在于提出問題,如果提得不對,可以解釋,可以反駁,說清楚就行了。從政之后,我多次被媒體在某些細節上“修理”或“誤會”過,但后來都解釋清楚了。從這點來說,政府官員要有點承受力。但是,另一方面,媒體作為輿論的代言者,有著強大的社會影響力,應該對自己說出的話負責。在輿論監督越來越重要的時代,對媒體的職業道德和行業公信力的要求,也將越來越高。對一些關系國計民生大政的重大問題的報道,媒體是不是應該履行更加嚴格的核實程序?發生了重大失實,是不是需要立刻更正?要使輿論監督有力量,媒體自身的公信力,起決定作用。
現代社會的利益主體多元化,必然會有多種意見和觀點的出現。政府和新聞媒體在反映這些意見和觀點的時候,出現不一致是正常的,因為各自站的角度不同。關鍵是雙方要在一個寬容的氛圍中和法律的框架下,溝通歧見、贏得共識、達成良性互動。可以預測,在以后中國社會的發展過程中,信息會越來越公開,新聞媒體和輿論監督,將會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此文根據對潘岳的采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