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月26日),中共太原市紀委針對清徐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啟亮同志違規為其子大辦婚事的情況進行通報批評。
根據群眾舉報,市紀委近日對張啟亮同志為其子大辦婚事的情況進行了調查。經查實,2007年3月29日,張啟亮同志根據黨員領導干部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規定,就為其子操辦婚禮一事,向清徐縣紀委填報了黨員干部婚喪嫁娶申報表。根據申報內容,婚禮時間定為2007年4月14日,并于當天在清徐縣東湖飯店宴請20桌。但張啟亮同志在當天實際宴請23桌,超過了申報批準的宴請規模。此前,張啟亮同志還分別向清徐縣機關干部、所分管系統的干部等發出邀請近200份,并定于4月19日在清徐縣嘉麗達酒店再次宴請。在縣紀委接市紀委舉報中心通知一再告誡后,雖然請客數量有所減少,但仍然宴請了9桌。
市紀委強調,今年是省委、省政府確定的“作風建設年、狠抓落實年”,是去年全市機關思想紀律作風整頓成果的檢驗之年,也是進一步擴大和鞏固思想紀律作風整頓成效的引深之年。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正在全面落實省委《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狠抓落實的決定》精神,為建設新太原努力工作。但張啟亮同志身為共產黨員,黨的領導干部,明知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在黨組織的一再告誡下,仍然先后兩次為其子大操大辦婚禮,違反了《中共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提出和重申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五條規定》,也違反了市縣兩級紀委關于嚴禁黨員領導干部利用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的有關要求,在當地造成了嚴重不良的影響。鑒于張啟亮同志能夠積極配合組織調查,主動承認錯誤,經市紀委研究決定,責令張啟亮同志寫出深刻檢查,市紀委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并在全市予以通報批評。
市紀委希望全市各級黨員干部,特別是黨的領導干部,要嚴格黨性觀念、紀律觀念和作風觀念,認真學習和深入實踐胡錦濤同志倡導的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公仆意識和自律意識,從張啟亮同志的違紀事實中汲取教訓,以良好的精神狀態投身到工作實踐中,樹立好清廉形象,切實加強黨風政風建設,以良好的作風促進新太原建設的深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