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住在北京華騰園小區的王大爺比較煩,他家已經好幾天沒供給熱水了,沒法洗澡。王大爺去業主委員會詢問,才知道是電力公司施工,要更換熱力管線,把熱水停了,大概1個月才可恢復供水。
業主委員會拒絕更換熱力管道
在華騰園小區大門外,筆者看到幾輛施工車正在小區外施工,而小區內則一點施工的跡象都沒有。在華騰園業主委員會辦公室,筆者見到了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小李。在對小李的采訪過程中,辦公室的電話一直響個不停。小李苦笑著說,都是業主在詢問什么時候供熱水的問題。
小李介紹說,熱力公司在沒有通知業主委員會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停止供熱,侵犯了業主的知情權,擾亂了居民的生活。熱力公司則表示,更換熱力管線是因為管線老化。可是,小區才建設幾年,根本不存在管線老化的問題。施工方既沒有出示對熱力管線的探傷報告,又沒有向業主公示施工方案和施工時間表,也沒有表明對居民生活造成的不便,或施工期間毀壞公共設施的賠償措施。
出于對施工方的諸多疑問,業主委員會征求了大多數業主的意見,堅決抵制熱力公司更換熱力管線的行為。他們提出,要想進園施工,就必須出示探傷報告、技術鑒定、施工方案、施工時間表、賠償措施等,否則就別想進園施工。
施工方稱是政府行為
在華騰園業主委員會辦公室,筆者看到了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關于市熱力集團2007年度夏季檢修和消除隱患工程協調會會議紀要,上面寫明,西廣渠線的汽改水工程是今年市級重大消除隱患工程,也是市政府的重點督察項目。還有一份材料,是西廣渠汽改水工程指揮部致華騰園小區居民的一封信,上面寫道:承擔華騰園小區供熱的西廣渠蒸汽管線原為工業用汽管線,隨著工業用戶的外遷,現已改為民用。因民用用汽量時大時小,造成工況不穩定,經常發生汽水沖擊,造成停熱并發生事故。且該管線已運行30余年,材質老化嚴重。經鑒定,西廣渠蒸汽管存在重大隱患,隨時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該管線列為市政府重大消隱項目。為保證該地區安全用熱,北京市熱力集團公司決定將蒸汽供熱改為高溫熱水供熱。
筆者分別采訪了西廣渠汽改水工程指揮部和熱力公司,兩家單位的負責人都表示在施工之前已經通知到業主,至于為什么業主說不知情,他們也很疑惑。西廣渠汽改水工程指揮部一名姓張的負責人說,地下熱力管道原本就是政府資源,他們為消除隱患更換管道,小區業主不應干涉,而應支持。更換管道后,他們會盡快將園內損壞的設施恢復原樣。
而華騰園小區的業主認為,施工方如果不答應他們提出的條件,就不能進園施工。他們還聘請了律師,準備付諸法律。
《物權法》不是一部萬能法
最新公布的《物權法》明確賦予了業主一些權利。業主的權利邊界在具體執行中怎樣確定?政府的利民行為該遵守怎樣的程序?筆者就此采訪了北京市律師協會物業管理委員會主任秦兵。
秦兵表示,不管是不是政府行為,都得依法辦事,都得手續齊備。在華騰園小區事件中,施工方既沒有出示施工方案,又沒有出臺賠償措施,如果貿然讓施工方進園施工,萬一出了事故,就來不及了。業主的權益要受到保護,就算是政府行為,如果沒有相關的文件和方案,業主就有權干涉。
北京憶通律師事務所的畢文強律師則認為,業主的權利也不能無限制放大。任何公民權利和義務是并生的,只有權利沒有義務是不可能的。反之,業主也不可能有無限放大的權利,這些權利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其它公民、組織和國家的合法權益和利益。華騰園小區的糾紛在于,更換的熱力管線是屬于政府還是業主:如果管線屬于政府,如果能做到在更換的同時不侵犯業主的利益,那么,業主就不能去干涉。畢文強說,《物權法》不是一部萬能法,它在實施過程中一定會遇到一些問題,需要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不斷豐富和完善。
筆者最新得到的消息是,4月25日,華騰園小區舉行了一次供熱設備改造溝通會,各方代表均到會。華騰園小區業委會和業主代表的意見是,他們對政府行為表示支持,從維護廣大業主的實際利益出發,暫時擱置分歧,可先行施工。但施工之前施工方必須做到:一、向業主提供市政府對華騰園熱力設備改造的批件;二、提交施工方案;三、出安民告示;四、向業主出示熱力集團和原供熱單位世紀隆昌的交接協議;五、和業主簽訂補償協議。對此,熱力公司尚未發表任何意見。(夏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