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自2006年2月中央部署在全國開展打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各級檢察機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批捕、起訴黑惡勢力犯罪分子,依法查辦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案件。據統計,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捕黑惡勢力犯罪嫌疑人17614人,起訴10118人,查辦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職務犯罪案件54件62人。
據了解,為了提高打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效果,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各省級檢察院都成立了打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加強了對打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領導、協調和指導。高檢院領導和有關業務部門負責同志深入基層,對打黑除惡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對一些爭議較大、久拖未決的案件進行督辦、協調。
在專項斗爭中,各級檢察機關堅持過去行之有效的做法,加大工作力度,堅持對重大案件適時介入偵查,依法快捕快訴,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同時,對重點案件實行上級檢察院掛牌督辦,逐案落實辦案責任人,實行專案組集中力量辦理,明確辦結時限。公安部掛牌督辦的三批122起重大案件,高檢院均在檢察環節予以掛牌督辦,目前已經起訴66件。各省級檢察院也掛牌督辦了327起重點案件。
各級檢察機關把打黑除惡與查辦職務犯罪有機結合起來,深挖嚴查黑惡勢力的“保護傘”。認真排查群眾舉報的黑惡勢力“保護傘”線索,在審查批捕、起訴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工作中,注意審查是否存在“保護傘”。立案查辦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54件職務犯罪案件,已依法提起公訴23件29人。(李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