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日前審議決定,將顧肖榮等12位上海市人大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上海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的議案,列為2007年度立法調研項目。
今年年初上海市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期間,顧肖榮等12位市人大代表提出,由于現行相關政策法規不夠完善,社保基金監督管理制度還不健全,在基金的收、支、管等具體環節上仍存在許多隱患和漏洞,建議市人大制定上海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以進一步完善上海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體系。
顧肖榮等人大代表認為,國家和上海近期出臺的有關文件,主要內容集中于行政監管和財務會計監管方面。鑒于社保基金的重要性,有關監督管理需要有更加全面細致的規定,至少還要考慮權力機關、人民群眾、社會組織、專門監管機構的監管。
上海市人大財經委員會審議認為,加強社保基金監管是社會保險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保障社會保險制度穩定運行的重要前提,是維護廣大職工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的迫切要求,因此決定將上海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列為本年度立法調研項目。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建議,上海市政府盡快明確牽頭部門,組建立法調研起草小組,針對上海在社會保險基金監管中的主要問題和矛盾,開展立法調研,待條件成熟時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