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九日電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在北京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開展全國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宣傳月活動。會議向新聞媒體通報了活動的主要內容和具體安排。這次宣傳月活動從今年五月十日起至六月十五日止,分三個階段進行,旨在增強檢察工作透明度,動員社會各界,監督、支持、參與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從而積極推進查辦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工作。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振川指出,瀆職侵權犯罪是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之一,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統計,二00三年以來查辦的各類瀆職犯罪,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高達五百五十七點三億元。當前,社會公眾特別是一些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領導干部,對瀆職侵權犯罪的嚴重危害性,以及懲治瀆職侵權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知程度還不夠高,相當多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被忽視、被容忍、被“諒解”。查辦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發現難、取證難、處理難、阻力大的問題依然沒有得到很好地解決。從全國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工作發展的實際情況看,發現和查辦瀆職侵權犯罪的數量與實際的發案狀況相差懸殊。
王振川要求各地在反瀆職侵權宣傳月活動中突出重點,抓住五個方面開展好反瀆職侵權宣傳月活動,著重宣傳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工作的職能作用、瀆職侵權犯罪受案范圍和立案標準等內容、近年來反瀆職侵權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查辦的典型案例和檢察機關推進反瀆職侵權工作的思路和辦案重點。宣傳活動的重點要放在瀆職侵權犯罪易發多發的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部位,把宣傳教育工作做深、做細、做實、做到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發言人童建明表示,當前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查辦案件的重點是涉及民生的安全生產、食品衛生、醫療醫藥、教育管理、社保資金、房屋拆遷和企業改革改制等領域發生的瀆職失職犯罪,嚴重危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和破壞環境資源的犯罪。
童建明介紹,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有四類四十二個罪名,包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類犯罪、玩忽職守類犯罪、徇私舞弊類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這些犯罪主要發生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行政管理權、行政執法權和司法權過程中,與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
二00三年一月到二00七年三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瀆職侵權犯罪案件二萬九千三百五十一件、三萬五千零一十一人,其中,各級檢察機關共起訴瀆職侵權犯罪案件一萬八千二百人,法院作出有罪判決一萬二千三百九十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