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3月31日長城腳下的一次“環保公益日”宣傳活動上,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遭遇沙塵暴,而這一幕被在場的記者抓拍下來,成為第二天的熱門新聞。近日,潘岳首度對此作出回應:“沙塵暴多次侵襲北京城的事實,不管哪一個部門、哪一級官員都沒有資格喊冤。”他還對拍下這組照片的記者表示感謝,“那么丑陋的形象照下來以后能夠喚醒國人,喚醒社會”,并要推薦為年度環境新聞獎。(5月13日《華商報》)
環保總局副局長在宣傳環保之時遭遇沙塵暴,當然不會有什么光輝形象,潘岳也坦承其“丑”。然而,也正因如此,才更可以說潘岳副局長面對輿論監督的態度是值得贊賞的,顯現了相當的雅量。
這種雅量一方面體現在,面對被拍“丑”,更多的是進行反思,而不是推卸自身的責任,如他說“不管哪一個部門、哪一級官員都沒有資格喊冤”。另一方面則體現在,當自己成為“負面新聞”的主角時,沒有興師問罪,反而極具理性地看到了這一照片的新聞價值所在———新聞發生的時間以及人物的身份,與事件本身形成了鮮明對比,具有極大的沖擊力———并要將其推薦為年度環境新聞獎,進一步放大其新聞價值,擴大其影響。
顯然并不是所有的領導都有這樣的雅量。在許多地方,這樣“有損領導形象”的照片是不大可能見諸媒體的!芭硭姲浮、“稷山文案”等的此起彼伏,都說明某些領導容不得半點批評監督,一遇批評監督就將其歪曲為“誹謗”,動輒動用公權力進行打擊。
毫無疑問,面對監督,官員們應該表現出應有的謙抑。公眾與媒體的監督即便稍有偏差,但只要不是出于主觀惡意,官員們就應予以足夠的寬容,“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就現實而言,只有官員足夠謙抑,官員和媒體、公眾之間才能形成良好的互動關系,違法違規的現象將隨之減少。(作者:孫立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