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5年醞釀,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近日公布了《殯葬管理條例(修訂)》。廣東省社會學學會會長范英昨日稱對修訂稿“大失所望”!俺鍪舅劳鲎C購買墓地的條例將使百年后的夫妻倆被分開安葬,這不是棒打鴛鴦嗎?”他建議,一張死亡證不能只購買一個墓地,最好能限量放寬到可購買3~5個。(5月16日《信息時報》)
這個《殯葬管理條例(修訂)》從開始修訂到征求公眾意見,再到正式公布,經歷了長達5年的醞釀,不可謂不慎重,尤其是近幾年來社會上出現炒墓地的風潮之后,這個“一張死亡證只能購買一個墓地”的制度設計,顯然是加進了現實的民生意識。
但是,殯葬改革畢竟不同于其他民生制度的改革,其他民生制度關注的是現實,是當前的生活,而殯葬改革不僅關注現實和當前的生活,還要關注此后的“生活”質量--即人對自身死后事的預先安排--相對于活在當前的民生意識,筆者稱之為“后民生意識”。
“一張死亡證只能購買一個墓地”的制度設計,最終導致百年后的夫妻倆被分開安葬,顯然就是缺乏一種長遠考慮的“后民生意識”。夫妻合葬作為一種源遠流長的民俗文化,不論對于逝者還是對于逝者的親屬,都是一種極其迫切的精神需求,忽略這種精神需求,就是對人性愿望和民生主題的生硬背離。
“后民生意識”關注的雖然是百年后事,但在本質上仍是一種人道主義意識,它是在民生意識之上的進一步延伸,是和諧的殯葬文化的展現;诖,殯葬改革應該把視野放得更寬廣一些,而不是僅僅從方便民政部門管理出發(fā),不分青紅皂白地進行一刀切。譬如,這個新殯葬管理條例還規(guī)定,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的用戶不得向他人出讓、轉租墓葬用地或者骨灰存放格位。這一規(guī)定是試圖禁止炒賣墓地的現象,但也在客觀上將遷葬、合葬等“后民生行為”給杜絕了,其實有關部門完全可以像范英所說的那樣通過限價來杜絕炒賣墓地現象。實際上,炒賣墓地現象發(fā)生的背后一般都有墓園經營者的操縱,沒有墓園背后的推波助瀾,個體民眾是不會主動參與這類行為的。
一種具有“后民生意識”的殯葬改革,才是全方位的、人性化的殯葬改革,真正使陰陽兩隔的逝者、生者各安其心。(作者:辛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