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8日電 貫徹實施《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會議6月8日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何勇出席會議并講話。他強調,要充分認識,深刻理解貫徹實施《規定》的重要意義,加強領導,周密部署,抓好《規定》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以實施《規定》為契機,進一步加大查辦權錢交易案件的力度,把反腐敗斗爭不斷引向深入,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七大的勝利召開。
5月30日,中央紀委印發了《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規定》對國家工作人員中的共產黨員提出了八項嚴格的禁止性規定,即:嚴格禁止國家工作人員中的共產黨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以交易形式收受財物”、“收受干股”、“由請托人出資,‘合作’開辦公司或者進行其他‘合作’投資”、“以委托請托人投資證券、期貨或者其他委托理財的名義獲取‘收益’”、“通過賭博方式收受財物”、“使特定關系人不實際工作卻獲取所謂薪酬”、“授意請托人以本規定所列形式,將有關財物給予特定關系人”、“在職時為請托人謀利,離職后收受財物”。中央紀委在印發《規定》的通知中提出:“本規定發布后三十日內主動說清問題的可考慮從寬處理;對拒不糾正或者本規定發布后違反本規定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處理。”
何勇指出,《規定》為有效查處權錢交易案件,提供了及時、有力的法規依據。貫徹實施《規定》,能夠有力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的深入開展。這既是對黨員干部的嚴格要求,更是對黨員干部的關心、愛護。各級紀檢機關必須高度重視《規定》的學習宣傳工作,為貫徹實施《規定》創造良好條件。要抓緊部署,認真、穩妥地做好有關對照檢查和清理糾正工作。要以貫徹實施《規定》為契機,進一步加大查辦權錢交易案件的力度。對搞權錢交易的腐敗分子,必須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絕不姑息。同時,對腐蝕賄賂黨員干部以及伙同黨員干部共同受賄的其他人員,也要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懲治。中央紀委今年將派出專門檢查組,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實施《規定》的情況,要通過督促檢查,把《規定》真正落到實處。
何勇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研究當前違紀違法案件的新情況、新特點,及時掌握違紀違法案件新動向、新成因、新形式、新手段,深入總結本地區本部門的發案規律和辦案經驗,進一步提高執紀辦案的能力和水平。要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加強法規制度建設,發揮好法規制度的作用。要努力拓寬發現案件線索的渠道和途徑,努力提高調查核實和突破案件的能力,進一步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有針對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鏟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中央紀委副書記夏贊忠主持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