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時至晚9時,酒仙橋拆遷居民對是否接受危改方案進行了投票。
晚11時40分許,投票結果出爐。共有3711戶居民參加投票,占全部5473戶的67.8%,其中贊成票2451張,占總票數的66%,占所有居民的44.8%,反對票1228張,占總票數的33%,無效票32張。
搬還是不搬?
“每個人的權益都應該體現”
“不同意!”在昨天的投票現場,酒仙橋11街坊8樓的成立世,對目前的拆遷方案很堅決地甩出三個字。
成立世說,自己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上班,每月工資只有16元,10年的工資不過2000元。如果按照現在的安置標準,無論如何買不起一套房子。
和成立世略有不同,像孫繼剛這樣的老工人,是對搬遷很盼望,但對回遷房很失望。
孫家三口擠在7街坊的一間23平米的平房里。客廳窄得像個走廊,蔬菜散亂地堆在墻邊,廚房的窗框上糊滿了油煙。2003年,得知酒仙橋地區被列入危改范圍后,孫繼剛寫了首詩:安得廣廈千萬間,老工人康居齊歡顏。可是,2005年冬天,看過回遷的樣板房后,孫繼剛畫了一幅漫畫,把樣板間比作《地道戰》里的地洞,諷刺它太狹窄。
和成立世、孫繼剛們完全不同的,是那些愿意接受現在的回遷條件,渴望迅速離開的居民。50歲的殷大媽是其中之一。在昨日投票之前,當聽說贊成票要達到90%才能拆遷時,殷大媽眉頭一皺:“那不是更難達到了?又得多500多戶同意才行。”酒仙橋危改項目,除了上述民意之爭,還糾纏著當地房屋產權結構的極度混亂。
“電控陽光”(酒仙橋項目開發商)前期規劃部的王朔,一說到“酒仙橋項目”的產權結構,就直搖頭。“4000多戶都是沒有產權的單位公房,還分屬好幾個單位。平房的產權更亂,甚至還有當年內蒙古兵團援建,現在由八里莊房管所代管的房子。”來自政府部門的統計顯示:酒仙橋地區危改涉及的房屋包括4211戶無產權合居筒子樓住戶,555戶無產權的平房住戶,707戶有產權的成套單元房住戶。另據王朔介紹:當地居民收入普遍較低,而且老年人居多,“都不敢輕易挪地兒”,“低保戶也有100多戶”。
逐步搬還是同步搬?
“大多數人利益應該首先體現”為了解決令人頭疼的民意紛爭和產權之亂,2005年下半年,電控陽光提出了“同步搬遷”方案。按王朔的說法,這一方案是吸取了京棉廠危改項目的前車之鑒。
京棉廠的情況與酒仙橋十分相似,涉及國企老職工多、房屋產權復雜。他們采取的是傳統的“簽一批,走一批”方式,愿意拆遷的,簽合同、搬走。項目方在合同中承諾一定的回遷日期,堅持不搬的居民則繼續與項目方談判。
但是,京棉廠拆遷開始后,一直有百余戶居民不肯搬遷。“拆遷無法進行,新房也就蓋不起來,最早搬出去的居民也就回不來,現在那個項目已經陷入了困境”,王朔表示,當初合同承諾的回遷日期已過,現在開發商每天都要向已經搬遷的居民支付一定的違約金,同時資金又收不回來,“虧損每天都在增加。”“過去那種簽一批、走一批的方式其實是讓老實人吃虧”,王朔透露,對于“釘子戶”,開發商往往會做“桌底下的交易”。“一萬一平米不愿意走,一萬二走嗎?一萬五呢?開發商逐級試探,具體能給多少錢就不好說。”王朔認為,同步拆遷是對所有人透明而公平的做法,對酒仙橋的“釘子戶”來說,假如投票通過、拆遷開始后再決定搬走,“補償政策也是一樣的。”朝陽區建委對“同步搬遷”的嘗試,也持鼓勵態度。
該區危改辦工作人員表示,現在的安置政策已經惠及了大多數危改居民的利益,而同步搬遷的一條原則就是最大程度保護居民利益。
要不要民意代表?
“他們的意見代表不了居民”然而,在作出同步搬遷的決定之后,不但居民與開發商在安置標準問題上相持不下,居民之間也在搬遷方式上發生了激烈的沖突。
2006年9月,在酒仙橋街道辦的酒仙橋社區報上,刊登了一封居民來信。寫信者在勸說遲遲不同意簽字的居民時,用了一些過激的言論。
“信中罵我們是下九流,罵我們女兒找不到丈夫,兒子找不到媳婦。這還了得!”居民周麗說,此后有居民自發組織在街道辦事處門前抗議,“危改”進程陡然停頓。
身處風口浪尖的酒仙橋街道辦和當地的居民曾嘗試用一種“理性”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推選居民代表與開發商和政府進行對話。但是,這次“民意做主”的初步嘗試,最終不了了之。
酒仙橋街道辦事處辦工委副書記巴長瑞說,去年11月,球場路和虹霞路兩個社區的89個樓長開門選出14個代表,虹霞路11街坊的劉吉林就是代表之一。
“我們在社區活動站學習了一周的政策,回到社區里搞咨詢點,向群眾宣傳。”劉吉林說代表們還把居民的意見通過當地的一個陳姓人大代表向開發商溝通。”不過,居民對代表們的公信力普遍表示懷疑。成立世說:“選代表我們不知道,有政府部門參與在里面,他們能代表我們的利益嗎?”在昨天的投票現場,記者隨機采訪了十幾個居民,沒有一個認可民意代表,原因都是他們不知道這個事情。
居民的懷疑,巴長瑞也承認:有的居民不認可居民代表的產生程序。
據劉吉林介紹,代表們后來就甩手不干了。特別是有人寫信罵他們是下九流,代表的工作就徹底停止了。
真民主還是走形式?
“全民投票前缺少了決定搬遷的比例”在居民代表們遭遇尷尬后,酒仙橋項目的開發商也開始對當地的民意進行“摸底”。今年5月,開發商公布了一份《酒仙橋危改工作補充意見》草案,對居民給予更多的優惠。為了解居民反應,就在當月,開發商組織了一次針對全體居民的民意調查。
但是,5473戶居民中只發下去2631份調查表,收回2029份。“發調查表的方式還是不夠透明,也不夠嚴謹。”電控陽光副總孔令果事后坦率地表示。
“時間就是資金成本,”孔令果說,他們最終決定采用最透明、最直接、最嚴謹的方式———全民投票。如果大多數人同意,就開始同步搬遷。
此外,根據朝陽區建委的說法,在今年的一次居民代表和開發商以及政府部門的座談會上,就有居民代表提出要投票表決。
然而,伴隨著“投票表決”決定的出臺,是居民們的新一輪褒貶之聲高起。褒之者謂其“民主”,貶之者謂之“走形式”,因為一直到投票開始前,都沒有明確“究竟贊成票達到什么比例才可以同步搬遷”。
居民們擔心,開發商打著民主的幌子,是否會按照實際投票情況隨意決定比例?
對此,孔令果和巴長瑞一致表示:“沒有最后的決定(比例),還是看居民反應”。
孔令果堅持認為,大多數人都想改善住房,他對投票結果依然沒有底。“如果此次投票不通過,我們只能暫緩。現行政策已經不可能再給出更多優惠,或許只有等若干年后有更好的政策了,但那個時候我們公司怎么樣就不好說了。”
嘗試民主還是誤試民主?
“危房改造不適用投票民主”對于酒仙橋項目,通過投票表決是否拆遷的“民主嘗試”。學者秋風認為,危房改造不適用投票民主。
因為這是涉及財產權的問題,那就是一個法制問題。
不宜采用投票民主程序進行決策,而需要由組織危改的政府或獲得開發權的開發商,與所涉及的民眾逐個協商、談判,以確定合理的拆遷協議。
“民主的運用是有限制的。”秋風說,投票應該是適用在那些結果對自己都不會造成損失的事情上,比如選舉官員,如果最終中選的人不是你投票支持的,他一般也不會成為你的敵人,而且他也要積極治理社會。
但在房屋這個問題上,如果你不同意,但是別的大多數人同意,那么按照投票的結果可能是你必須要搬走,那利益就受損了。他認為這是“有關部門在轉移問題的本質,事實上讓老百姓之間相互牽制彼此的利益了。”
-關注動機
酒仙橋危改項目,再次陷入僵持狀態。33%的不贊成票,完成了一次“民主”的嘗試。
昨日的投票現場,幾乎成了居民表達話語的場所:“為什么要讓我的鄰居決定我的房子拆不拆?”、“如果很多人都不去投票,這個結果還有說服力嗎?”居民們這樣操持著參與公共事務的話語。
事實上,縱觀事態進程,從當初居民代表遭遇尷尬,到開發商自認民意調查“不充分”、再到“全民投票”的初次嘗試,酒仙橋個案,也許付出的是幾度僵持的代價,但它的深層意義在于居民在事件的起起落落中,始終保持著參與的姿態和話語熱情。
酒仙橋危改項目進程表
●2005年下半年開發商決定采用“同步搬遷”方式
●2006年11月兩社區的89個樓長選出14個代表
●2007年5月開發商公布補充意見草案,給予居民一定優惠
●2007年5月開發商組織民意調查,發下2631份調查表,收回2029份
●2007年5月底區建委、開發商、街道辦商議后決定全民投票
采寫 左林 錢昊平 楊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