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1日電 據國家防總網站消息,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監察部日前聯合對聯合通報了全國主要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公布防汛行政責任人共計1389人(次)。各地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也相應公布了各類防汛行政責任人。
國家防總、監察部要求,中國防汛抗洪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各級防汛行政責任人要按照防汛抗洪職責要求,迅速上崗到位,熟悉防洪工程情況,督促各項防汛措施的落實,切實履行防汛工作職責。汛期要堅守崗位,準確掌握汛情,根據防汛抗洪工作需要,及時做出工作部署。要加強防洪工程調度,組織做好抗洪搶險工作,有效處置突發洪澇災害,防止重大災害事故發生。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等造成嚴重損失的,按照《防洪法》、《行政監察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附:全國大江大河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黃河干流各堤段責任人:甘肅副省長陸武成、 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雷•額爾德尼、寧夏中衛市副市長紀崢、吳忠市副市長楊樹青、銀川副市長陳銀生、石嘴山副市長丁玉龍、山西副省長梁濱、陜西副省長張偉、河南省長李成玉、山東省長韓寓群;
長江干流各堤段責任人:四川宜賓市副市長王劍明、瀘州市副市長鄒蔚;重慶巴南區副區長羅輯、九龍坡區區長黃云、渝中區副區長王勇等;湖北武漢市市長李憲生、荊州市市長王祥喜、松滋市市長張靜、咸寧市市長黃楚平等;湖南副省長楊泰波;江西副省長熊盛文;安徽副省長孫志剛、文海英、黃海嵩;江蘇副省長黃莉新;上海副市長楊雄;
淮河干流各堤段責任人:河南副省長劉新民;安徽副省長任海深、田唯謙;江蘇副省長黃莉新;山東副省長賈萬志;
海河干流各堤段責任人:天津市長戴相龍、副市長只升華、副市長陳質楓;北京副市長牛有成;河北省長郭庚茂、副省長付志方、副省長宋恩華、副省長張和;河南副省長劉新民;山東副省長王仁元;吉林副省長田學仁;黑龍江副省長申立國;遼寧副省長胡曉華;
珠江各堤段責任人:廣西自治區副主席孫瑜;廣東省長黃華華、副省長李容根;
太湖各堤段責任人:江蘇副省長黃莉新;浙江副省長茅臨生;上海副市長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