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今天(25日)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第四次反瀆職侵權偵查工作會議上獲悉,2003年以來,在全國檢察機關受理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線索62161件中,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30201件,偵查終結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6986件32072人;在檢察院起訴案件中,法院作出有罪判決12566人,占起訴案件數(shù)的44%。
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檢察廳統(tǒng)計,2003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瀆職侵權重大案件6344件,特大案件3560件,重特大案件占立案總數(shù)的32.8%。立案偵查縣處級以上干部犯罪要案1377人,占立案總人數(shù)的3.8%,其中廳局級干部56人,省部級干部2人。四川省原副省長李達昌玩忽職守案;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受賄、玩忽職守案;浙江省寧波市政協(xié)原副主席勵奎銘濫用職權案;云南省昆明市原副市長平愚山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案等一批給公共財產(chǎn)、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受到了嚴肅查處。
針對我國瀆職侵權犯罪多發(fā)高發(fā)勢頭短期內(nèi)不會改變的走勢,會議提出,檢察機關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重點加強五大能力建設,即統(tǒng)籌反瀆職侵權工作的能力、偵查突破案件的能力、綜合運用法律的能力、偵查組織指揮能力和一體化掌控辦案全局的能力。(記者杜萌 彭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