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8日電 今天出版的中國經濟時報刊登賈品榮的文章說,中國改革第一難題是破除既得利益集團,既得利益集團是人民的害蟲,具有五大危害:
第一危害:既得利益集團不顧或者放棄全局及國家利益。壟斷企業的既得利益者,對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將給他們帶來的收益并不樂觀,而對于要損失的既得利益卻有深切感受,因此,他們缺乏向民營經濟開放市場的動力,力圖維持現有的利益格局;一些強勢的政府部門對轉變政府職能、減少行政審批本能地抵觸,利弊得失權衡的結果往往是為保住局部及個人利益而不顧或者放棄全局及國家利益。三次機構改革越改機構越龐大就是明證。
第二危害:導致社會不公,影響社會的穩定。應當看到,在中國13億人中,目前還有一些人溫飽問題未解決,更多的人剛剛解決溫飽,遠未達到小康。據不完全統計,城市中下崗職工和失業人數大體有1400萬,相當于城市中經濟活動人口的7%。農村的失業人口更為嚴重。對那些違背效率優先的市場分配準則而通過中國式暴富的既得利益群體,社會存在著普遍的不滿,容易激發一些扭曲的社會現象產生。
第三危害:既得利益集團攫取了部分社會主宰權。當既得利益集團太強大時,人們驟然發現,我們可能回到了亞當·斯密時代。斯密所描述的集體行動所產生的種種好處并沒有落到窮人和普通大眾手中,往往是在攫取普通居民的情況下,使集體行動產生的好處為既得利益集團所占有。一方面,他們造成轉軌期資源分割的混亂;另一方面,既得利益集團已經獲得了部分社會主宰權。
第四危害:既得利益集團還取得了越來越多的話語權。以房地產商為例,他們用錢取得了越來越多的話語權。通過收買個別媒體,更是肆無忌彈地從消費者手中搶錢,廣告說有金橋碧水,入住后發現是一條臭水溝;宣傳說配備休閑會所,入住后發現變成了洗浴中心;甚至把公攤給大家的面積又轉手賣了錢。
第五危害:只要既得利益集團長期強大,民生問題很難解決。在今后5年或者更長一段時間,民眾如何分享發展和改革的成果,是面臨的主要問題。如果任由既得利益集團發展,收入分配、勞動就業、疾病醫療、養老保險、最低生活保障等領域就很難突破。因為既得利益集團追求的是少數人獨享改革發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