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三日電 (劉德茂 陶社蘭)中國軍事專家李亞強大校今天指出,海上安全既是各國的共同利益所在,也是國際社會的共同責任。如反恐與反海盜問題涉及它國海域,僅憑單個國家的獨立行動或僅使用國家的行政執法力量難以解決問題。軍事力量參與勢在必然,開展國際海上安全合作十分必要。
李亞強是海軍軍事學術研究所研究員。他在接受訪問時認為,影響國際海運航線與通道安全有多種因素。主要有戰爭因素、地區動亂、海盜活動、恐怖襲擊、跨國犯罪、海難事故、自然災害等。保護國際海運航線與通道安全必須使用包括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法律、科技全方面的綜合手段。
李亞強指出,國際安全是海運安全的前提。只有適應人類社會的發展,制定并普遍遵守公正合理的國際行為準則,才能形成安全的海運環境。要維護海上安全,就必須遵循聯合國憲章宗旨、公認的國際法準則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尊重國家主權,維護共同利益,承認政治多樣化,承擔應有的國家責任,履行應盡的國際義務,擯棄冷戰思維,充分顧及各方的戰略利益、價值觀念和社會性質。既要開展長期的、全面的、充分的、戰略性或根本性的合作,也要進行暫時的、部分的、有限的策略性與權宜性的行動。
他說,在海上安全合作中,以非敏感、非傳統領域為主,防止因傳統的軍事行為方式危及海上安全;以公海海域、國際海域、認同海域、非敏感海域、受到有關國家歡迎或易被接受的海域為主,防止在敏感海域、它國管轄海域、已發生沖突海域、不被有關國家接受的海域、被排斥的海域采取行動;以友好交往、和平協商、聯合行動為主,防止濫用武力和干涉主義的單邊行動。
李亞強強調,海軍應加強交流,開辟更多的交流渠道,開展平等、廣泛的海上安全對話磋商,消除誤解并防止誤會,逐步建立必要的信任關系。以此為基礎,在海上聯合執法、反恐怖、反海盜、海上航行安全與搜救等方面展開合作,震懾和遏制可能危及國際海上安全的勢力,穩定動蕩地區的海上局勢,促進和保障海運安全,最終建立有效的海上安全保障機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