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今年初首次實行區域限批政策之后,環保總局再次舉起“限批”大棒。昨日,國家環保總局宣布自即日起對長江、黃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水環境污染嚴重、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的6市2縣5個工業園區實行“流域限批”;對包括6家污水處理廠在內的38家重污染企業實行“掛牌督辦”。與此同時,針對企業的“不環保不貸款”綠色信貸政策,近日將由環保總局和銀監會聯合出臺。
痛陳環保困局 “潘旋風”答晨報記者四問
“流域限批”已是我最后一招
“第四次環保風暴”——“流域限批”等系列舉措昨日風起云涌。國家環保總局新聞官譚莉娟向晨報記者講述了環保總局檢查組在安徽蚌埠遇到的心酸一幕:“檢查時,蚌埠市5個排污通道中水質全部超標,尤其是鮑家溝大橋及鮑家溝入淮口污染狀況觸目驚心。見到檢查組,當地村民竟紛紛下跪,請求督促地方政府切實解決問題。”
2005年以來,國家環保總局頻頻掀起“環保風暴”,千億元項目叫停,總局副局長潘岳因職責深處“風暴眼”,被媒體稱為“潘旋風”。昨日,他在接受晨報記者專訪時語氣頗顯無奈:“‘流域限批’已是我們能動用的最大限度的行政手段,再狠一些的我們沒有了。傳統的依賴行政手段的環境管理方式已經不能夠解決問題,中國的環境問題需要新的思路,就是融合行政手段、市場力量和公民參與的綜合手段。”
一問:“流域限批”能否成為“殺手锏”?
潘岳:“再狠一些的我們沒有了!”
潘岳坦言:“對于這些舉措能否扭轉地方政府‘先污染后治理、先積累后發展’的思路,我并不樂觀,因為環保局的權能太有限。5年來,執法行動的時候,見到多少大污染企業不是由當地政府‘掛牌督辦’,而是‘掛牌保護’啊!就是這次‘流域限批’行動中,環保總局檢查組在安徽銅陵市經濟開發區的金威銅業檢查時居然遭到拒絕,出示了執法證后,企業仍稱必須有‘內部人’帶領方可入內,檢查組最終還是沒能進去!連代表中央政府行使權力的環保總局都進不去,由地方管轄的地方環保部門能進去嗎?老百姓能進去嗎?”
潘岳認為,不管是“區域限批”還是“流域限批”,都只是比以前的環境執法手段略狠一些而已。“以前是讓你關停并轉,我走了你又故態復萌,我拿你沒辦法;現在是你不關,其他的項目就不給你批,你為了保一個億可能要損失十個億,你自己衡量得失。這確實更有效一些,但和現在的嚴峻形勢比真是相差太遠了。然而,這是現有法律政策框架中環保總局能動用的最大限度的行政手段,再狠一些的我們沒有了。”
二問:水污染為何“越治越污染”?
潘岳:“體制上存在重大缺陷!”
“今年入夏以來,接連發生了太湖、滇池、巢湖的藍藻暴發事件,這不是偶然的突發性事件,而是傳統的發展模式積累的環境成本到了臨界的時刻。矛盾最激化、最早爆發的領域就是‘水’,因為它既是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命脈,又是人民生存的命脈。水資源惡化趨勢遠遠比人們想象來得快。如果我們不能夠更有效地治理環境,恐怕在工業化和城市化完成之前,就將嚴重影響和諧社會的建設。”潘岳訴說了自己的“水之感慨”。
年年治污,年年污染,治理速度遠遠趕不上水污染速度,環保部門在其中扮演了無奈的角色。潘岳說,建立有效的環保后督察制度要求一支強大的環境監察力量,但目前環保總局負責督查的人員遠遠不夠,設備老舊,強制關停處罰權又沒有,地方環保局又經常受到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為什么我們發起了這么多行動,花了這么多的錢,下了這么大的決心,仍然逃脫不了這個怪圈?老百姓在問,我們自己也在問。一個根本原因就是目前‘垂直分級負責,橫向多頭管理’的流域水環境保護體制上存在重大缺陷。這樣一種分割管理方式直接導致‘責權利’的不統一,爭權不斷,推責有余。這個部門管調水,那個部分管污水處理;這個部門管農業污染,那個部門管工業污染;這個部門管技術資金,那個部門管發展資金。”
潘岳認為,不建立一個跨地區、跨部門的流域管理機制,就不可能執行有效率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三問:環保困局之根本何在?
潘岳:“‘官’的問題解決了,就什么都解決了!”
“我從第一次‘環保風暴’時就說過,‘風暴’不變成制度,不變成法律,是不能根本解決問題的。需要變革的制度包括修改《環保法》,包括授予更加嚴厲的環境執法權。但其中最根本的,當屬我們的官員考核制度。”
潘岳認為,環境指標一天沒有真正納入官員考核制度,就一天不能杜絕一些地方官員為了追求短平快的政績,和一些追求暴利的企業結合起來,不顧當地的資源環境條件,亂上煤電、化工、鋼鐵等重化工項目,用人民的健康換取極少數人的特殊利益。這樣的官員一天不被問責,反而因“發展有功”得以升遷,就一天不能阻止更多的官員效仿。“在中國的當前階段,‘官’的作為在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是起示范性意義的,能不能改變‘官’的行為,決定著一個理念、一個政策能不能成功。把‘官’的問題解決了,就什么問題都解決了。”
為此,潘岳建議國家要明確政策授權,監察部門要繼續加大加重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要想遏制污染惡化勢頭,首先要建立環境問責制度,一定要追究政府相關人員的環境責任,特別是地、市以上負責人的責任。同時實行環境責任跟蹤制度,尤其是對近些年來,官員在當任時所造成的環境責任仍應受到跟蹤追究。”
四問:環保風暴“咱老百姓”能做些啥?
潘岳: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將是未來的主題
潘岳認為,中國的環境已經過了觀念啟蒙階段,進入了利益博弈階段。在這個階段,環境的問題就如同其他改革的領域一樣,不再是技術、資金到不到位的問題,而是制度能否變革的問題。公眾是環境最大的利益相關者,環境對于他們來說不是高尚的理念和話語,而是他們的財產、健康和子孫后代。他們最有動力、也最有效率去監督各相關部門和企業是否履行了環境義務。如何保障公眾在重大環境事務上享有充分的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這是未來幾年中的重大主題。
潘岳介紹,環保總局正著力推進建立公眾參與的環境后督察和后評估機制。他認為,缺少足夠的監察力量是企業非法排污‘一查就關、一走就開’的主要原因。“從此次‘流域限批’開始,環保總局對責令停產整頓的污染企業將定期進行督察,對于通過環評審批的企業是否兌現環保承諾進行抽查評估。這就需要國家對環保執法評估機制進行更大投入,但更需要的是公眾的廣泛參與。”(記者 郭翔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