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工資集體協商,往往就被認為僅是工會的事。而近日遼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出的《關于進一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此項工作由政府主導。
近些年,遼寧省各級工會組織為推進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平等協商工作,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實踐,如積極爭取黨政支持,為推行工資集體協商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積極參與地方法規、規章的制定,從源頭上保證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推行等等。
然而,盡管工會做了大量工作,但依然有許多需要認真解決的問題。比如,工資集體協商主要界定在企業層面上,開展得也不盡如人意,遼寧目前簽訂的企業層面上的工資專項合同僅為集體合同總數的13.8%;而且,為數不多的工資集體專項合同還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形式主義,如不根據職工需要,照搬法律條文,內容籠統空泛等。
為此,今年3月,遼寧省政府與工會舉行聯席會議,就關于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等問題進行研究,并推廣遼陽市的經驗。遼陽市在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上做出了積極的探索,確定了“政府主導”的新格局,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6月19日,遼寧省“兩辦”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通知》,此《通知》對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原則、目標任務、措施辦法、組織領導等都做出了明確規定。
此《通知》最大的突破是明確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由“政府主導”。規定“要加強對開展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工會配合、各方協同、職工參與的工作格局”,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可從本地區實際出發,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規劃和目標措施,對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作出具體部署和安排,明確工作職責,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推進”。如此規定,提高了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權威性和工作力度。
此《通知》對工會組織也提出了相應的要求,要求工會要履行好參與和指導的職責,切實幫助維護職工的收入分配權益。基層工會要在幫助職工簽訂合同的基礎上,代表職工參與集體協商。(顧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