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韶關7月15日電(馮昶 李凌 呂小輝)記者今日從廣東韶關樂昌市了解到,經樂昌市長來鎮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以拉票和賄選當選的長來鎮副鎮長徐文華被依法罷免副鎮長職務。
七月七日,中國新聞網率先刊發了中新社記者采寫的消息《1300元“購買”副鎮長 廣東樂昌嚴查違紀賄選現象》。
拉票賄選的現象被披露后,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有多家媒體和網站隨之對該事件進行了報道。
七月十三日,樂昌市長來鎮召開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臨時會議,認真審議該鎮四十四名人大代表聯合提出的對徐文華長來鎮人民政府副鎮長職務的罷免案。
長來鎮四十九名人大代表出席了臨時會議。樂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司長勝,市委常委、組織部長伍福縣也參加了會議。與會人大代表通過認真審議和無記名投票方式,對罷免案進行了表決。結果,徐文華被依法罷免副鎮長職務。
今年三十九歲的長來鎮長來村黨支部原副書記徐文華,是一名有七年黨齡的中共黨員。為達到當選長來鎮副鎮長的目的,徐文華于今年六月初,多次口頭或打電話向二十多位人大代表打招呼,以為本地人爭氣的名義,要求代表們投他的票,并拿出一千三百元人民幣賄賂了七名村級鎮人大代表。
徐文華以錢拉票和賄選的行為在當地干部群眾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樂昌市有關部門在接到群眾的舉報后,經過詳細調查,證明群眾舉報屬實,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給予徐文華開除黨籍的處分。
七月九日至十一日,長來鎮先后有四十四名人大代表聯合提出罷免案,建議罷免徐文華長來鎮人民政府副鎮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