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記者最近在河南省盧氏縣采訪時發現,縣委常委們還在上世紀50年代末修建的土坯房中辦公,每人兩小間20多平方米,寢辦合一,“墻體盡管涂上了紅色涂料,斑駁之處仍可見不斷掉渣的層層土坯”。7月15日《人民日報》頭版對此做了報道,迅速引起轟動。多家媒體隨后進行了跟進報道,進一步介紹了盧氏縣的一些黨政機關在簡陋寒酸的條件中辦公,而將新增財力用于改善民生的情況,讀來令人感動不已。
上月初,中央紀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聯合下發《關于開展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并通報了河南省濮陽縣違規修建豪華辦公樓及領導干部住宅等幾起典型案件,全國上下掀起了一場針對黨政機關豪華“衙門”的清理風暴。在這個背景下,盧氏縣縣委常委們在破舊得“不斷掉渣”的土坯房中辦公,與那些以競相興建“小天安門”、“小故宮”、“小白宮”為能事的地方,形成了不啻天壤之鮮明對比。
有人或許會懷疑,盧氏縣委是不是在“作秀”啊?多家媒體的調查采訪足以證實,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加,盧氏縣并非沒有能力蓋一個像樣的辦公樓,只是他們深刻地認識到,改善民生遠比改善黨政機關的辦公條件更重要。因此,他們才樂得在早已“落伍于時代”的土坯房中辦公,同時才舍得把新增財力用于修山區公路,新建縣醫院門診樓,組織深山獨居戶搬遷扶貧,為農村孩子提供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等等。如果一定要說這是“作秀”,那么,這樣的“秀”又有幾個地方能作得出來呢?
現在,不少地方都把黨政機關辦公樓作為“形象工程”,黨政機關辦公樓的確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地方的形象,但并不是說辦公樓修得越高檔豪華,這個地方的形象就越光彩照人。恰恰相反,一些地方蓋起了高大巍峨的豪華“衙門”,卻丟掉了群眾的信任,損害了黨政機關的形象。盧氏縣縣委常委在土坯房中辦公,他們的實踐雄辯地證明,黨政機關的辦公條件簡陋一些、寒酸一些并不丟人,或者說,黨政機關辦公其實只需要“經濟適用”的條件就足夠了,超出實際工作需要的部分,就是不必要的浪費。
有一種看法認為,在那些貧困和艱苦的地方,黨政機關辦公條件只能“將就”,但在相對發達和富裕的地方,黨政機關辦公樓修得高檔豪華一些并不為過。這是一個不小的誤解。無論是貧困縣(市)還是富裕縣(市),也無論這個地方是否具有雄厚的財力,動不動就修建遠遠超出實際需要的豪華“衙門”,都屬于典型的奢侈性、炫耀性消費,都是與“執政為民”的宗旨和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格格不入的。
另有人認為,鄉鎮級黨政機關不能蓋豪華“衙門”,縣處級黨政機關辦公樓的標準則可以適當高一些,地市級黨政機關辦公樓可以再高一些,以此類推。這也是一個不小的誤解。如果說前一個誤解是落后的貧富觀念在作祟,那么這個誤解就是落后的等級觀念在作祟。正確的做法是,縣處級黨政機關辦公樓標準不一定要比鄉鎮級黨政機關高,地市級黨政機關辦公樓標準也不一定要比縣處級黨政機關高,一個地方修什么樣的辦公樓,應當因地制宜,從實際工作需要出發,經過有關部門和專業機構的認真論證,并經過人大機關的批準,形成民主的、科學的方案,獲得廣大群眾的認可。
當然,縣委常委長期擠在簡陋不堪的土坯房里辦公,河南盧氏縣的故事只是一個特殊的例子。我們希望其他地方的黨政機關向盧氏縣學習,并不是說要機械照搬他們的土坯房,而是要學習他們先百姓之憂而憂、后百姓之樂而樂的民本觀念,學習他們以民生疾苦為重,而不以辦公條件寒酸為恥的務實精神。(作者: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