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正式印發了《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標志著這項各界關注、群眾企盼的工作正式啟動。這是一件惠及兩億多城鎮非從業居民的好事,是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重大步驟,是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又一重大舉措,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關注民生、悉心改善民生的理念和決心。按照國務院部署,這項制度建設工作今年開始試點,用3年左右時間在全國全面推開。隨著這項制度的建立,以及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普及和完善,到“十一五”末期,覆蓋我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將基本形成。
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一件大事。越是大事,越要統籌兼顧、瞻前顧后、審慎決策、循序漸進。在過去一年多的時間里,有關部門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一些城市還進行了初步的探索。可以說,這次試點確定的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是社會各界集思廣益的結果,是群眾意愿的集中體現,也是初步實踐經驗的歸納。但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地域差別很大,這些原則和政策是不是具有普遍的適用性,還要再經過實踐的檢驗。因此,要通過開展試點,驗證政策,完善制度,理順體制;然后逐步擴大試點,再驗證,再完善,再理順;最終形成合理的籌資機制、健全的管理體制和規范的運行機制,使制度定型、穩定和可持續。
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一件好事。越是好事,越要辦扎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制度安排,要落實在政策標準上。必須從我國基本國情和各地實際出發,堅持從低水平起步,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和保障標準,重點保障居民住院等大病醫療需求,隨著經濟發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這一制度安排還要落實在資金的籌集和管理上。城鎮居民按規定自愿參保繳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各級政府既要量力而行,又要盡力而為,加大預算支出中用于社會保障的比重,保證對城鎮居民、特別是困難家庭的居民參保的補助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同時,嚴格資金管理,確保基金安全,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把錢真正用在保障居民基本醫療需要和提高健康水平上。這一制度安排更要落實在服務措施上。要大力推進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強社區勞動保障平臺建設,充分利用現有醫療保險管理資源,堅持以人為本,著眼于方便群眾、降低成本、提高效能,改進管理方式,使好的制度和政策真正惠及百姓。
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也是一件難事。越是難事,越要增強信心,大膽探索。要針對城鎮居民構成復雜、組織化程度低的特點,探索出有效的動員引導、組織管理的方法和機制。要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解決國有困難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以及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等工作同步推進,并做好各項保障制度的政策銜接。還要把醫療保障制度建設與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緊密結合,加強綜合配套、統籌協調,加快推進醫療衛生體制和藥品流通體制改革,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切實減輕人民群眾的醫療費用負擔。
第一批進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城市負有探路者的使命,責任重大,任務艱巨。各級黨委政府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統籌規劃,周密部署。試點城市要遵循中央確定的基本原則,精心組織,扎實工作,廣泛宣傳發動群眾,勇于開拓創新,確保試點取得成功,造福于本地群眾,也為在全國逐步推開這項制度提供有益的實踐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