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6日電 據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今天審議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陳良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根據中共中央決定,中央紀委自2006年9月起對陳良宇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
經查,陳良宇在擔任上海市黃浦區區長、市委副秘書長、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期間,濫用職權,支持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違規貸給不法企業主和有關公司巨額社保基金,危害社保基金安全,為不法企業主收購國有公司股權提供幫助,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利用職權在項目審批、資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規劃、職務升遷等方面為他人牟利,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以權謀私幫助親屬在經營活動中獲取巨額非法利益;道德敗壞,利用職權,玩弄女性,搞權色交易;包庇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身邊工作人員。
陳良宇的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紀、政紀,對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對黨的形象帶來嚴重損害,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陳良宇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給予陳良宇開除公職處分,對陳良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