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家規定,環保部門收取的排污費應當用于環境治理,但縣環保局卻將所能支配的排污費用于發工資——
近來,安徽省靈璧縣環保局職工向本報反映,該縣環保局機構臃腫,人員超編嚴重,職工工資比安徽省人民政府確定的最低標準還低,職工們的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也基本上沒有。
人滿為患 嚴重超編
記者調查后發現,靈璧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自2003年成立到現在,正式人員已經達到73人。而根據靈璧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在2003年1月14日一份《關于調整靈璧縣環保監察隊機構編制形式的批復》文件,環境監察大隊的編制僅為21人,也就是說,現在的環境監察大隊超編人員是正式人員的2倍多。
靈璧縣有關人員透露,機構臃腫、人員超編問題不是環保局獨有的現象,靈璧縣很多單位都存在這方面的問題特別是那些自收自支單位。2004年7月,靈璧縣委縣政府曾下發過通知,要求規范全縣機關單位用人制度,對不在編人員予以清理清退。這份文件明確規定“清理清退工作結束后,各鄉鎮和縣直單位要嚴格按照人事編制管理規定配備人員,不得自行聘用或借調人員!痹谀谴吻逋诵袆又校h保局共清退了9名工作人員,他們全部來自環境監察大隊。但是好景不長,監察大隊的人員此后不久便又迅速膨脹,甚至有一些是當年清退的人員,他們又通過各種途徑回來了。
即便這樣,靈璧縣政府仍然不斷地向環保局安排人員,每年都有好幾個。對于這些人,靈璧縣環保局只能接收。新來的人員基本被安排到了環境監察大隊,再加上一些聘用、借調的人員,環境監察大隊從2003年到現在,短短幾年人數便增加了好幾倍。
僧多粥少 待遇不保
據靈璧縣環保局紀檢組長劉團結介紹,現在環保局共有干部職工94人,其中公務員編制的有8人,他們的工資由縣財政全額發放;財政差額撥款的有13人,他們的工資縣財政發70%,另外30%由環保局自己解決;剩下的73人都在環境監察大隊,他們的工資要靠環保局自己來解決。
靈璧縣環境監察大隊的一位隊員告訴記者,他們監察大隊隊員的工資這么多年來一直是200多元。這一點記者也從環保局的有關負責人那里得到了證實。靈璧縣環保局給記者出示的環境監察大隊2007年5月份的工資清單表明,除了幾個大隊長、中隊長,普通職工的工資基本上都在200元左右。據了解,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06年10月1日調整了安徽省最低工資標準,宿州市的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430元,靈璧縣的最低標準是每月360元,而該縣環境監察大隊隊員的工資竟然比這個最低標準還低。
靈璧縣環保局的有關同志介紹,環保局去年收上來的排污費為99萬元,這些錢25%上繳省、中央財政,40%由市、縣調控統一安排使用,剩下的35%歸縣環保局支配,環保局基本上把這35%的排污費用于發工資。國務院《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規定,排污費應當全部專項用于環境污染防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或者挪作他用。但是靈璧縣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拿排污費發工資也是他們沒有辦法的辦法。
記者在調查時有職工反映,他們的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基本上都沒有交納,更不用說住房公積金了。對此,環保局的卓局長表示,環境監察大隊確實存在這些問題,但是他們也沒有辦法,工資能發下來就已經不錯了,環保局根本沒有能力給職工上保險。
據了解,雖然環境監察大隊現在超編嚴重,職工的工資很低,但仍有很多人托親戚找朋友擠進來,因為在他們看來,環保局的飯碗畢竟是公家的,在環保局上班也算是公家人。所以,很多人寧愿在環保局里領著低工資也不愿意另謀出路。
設備簡陋 無力監測
環保局職工工資待遇得不到保障,也帶來了一些嚴重后果。據知情者反映,很多職工私下里做起了生意,有的名義上在執法監察,實際上是在忙自己的事情。對于大多數人來說,每個月200多塊錢的工資根本無法養家糊口,吃飯都成問題,表面上在環保局上班,但心思不在工作上,也就不足為奇。
記者在采訪時發現,整個環保局的辦公條件相當簡陋,一些辦公設備仍然停留在上世紀90年代水平,高科技對于他們來說還比較遙遠。對記者的疑問,卓局長說,他們環境監測設備到現在也只有噪聲機,大型先進的儀器基本上沒有。當記者問及對廢氣、廢水、廢渣等如何監測時,該局長坦承,對于這些監測項目他們也無能為力,因為環保局根本沒有像樣的儀器,也買不起那些大型監測設備。據了解,環境監察大隊的很多人員整天在外面收取排污費,征收排污費才是他們最主要的工作。
由于全縣經濟總量過小,吃財政飯的人員太多,導致很多職工工資得不到保障,靈璧縣環保局的有關負責人對此毫不避諱。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也在想辦法解決工資問題,消除大家的后顧之憂,使環保工作順利開展。(秦佩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