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沖了龍王廟,開發商竟然強拆了旅游局大樓!——重慶萬州區博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一沒有辦理拆房手續,二沒有與被拆遷單位達成安置協議,三沒有取得建設規劃部門劃定的紅線圖的“三無”情況下,強行拆了萬州區旅游局大樓。(7月29日《重慶晨報》)
見識過重慶的“最牛釘子戶”,卻沒見識過重慶的“最牛開發商”!——開發商竟然強悍到可以強拆政府大樓的地步,這事情無疑讓大伙兒吃了一驚,于是,符合時下流行稱謂模式的“最牛開發商”迅速叫開了。
其實,“開發商強拆政府大樓”在此次事件中并不那么名副其實,因為旅游局去年起就不在那里辦公了,樓內實際辦公的不過是三峽國際旅行社、天興會計師事務所等私營單位而已。對于旅游局而言,那不過是一處廢棄的辦公樓,損失的充其量只是一點租金,以及所謂的“面子”。
顯然,旅游局的辦公大樓可否出租,出租收益誰得,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諸如此類的問題在此新聞事件中顯然被忽略了。大家的關注點局限于“開發商強拆政府大樓”這一“出位”之舉上,似乎這就是“開發商之惡”的最好證明。是的,在沒有相關手續的情況下強拆任何人的房屋都是違法行為無疑,但開發商為何能有這般膽量呢?
新聞中說,“早在七八年前,這家公司曾與萬州區旅游局簽過一個意向性的協議,內容是將旅游局辦公樓拆除后開發”,只是“由于換屆人事變動,加之與該辦公樓連為一體的職工宿舍樓住戶要求整體開發”,才鬧出了今天的事情。這份“意向性協議”新聞中沒有給出,我們不知道其中究竟是怎么商定的。但是,開發商之所以敢于強拆,依據的是否就是這份協議呢?這就涉及到一個問題,那就是政府的“契約精神”:政府的人事變動能否作為廢棄契約的理由?
當然,被公眾猜測最多的理由是,開發商背后肯定有強大的后臺。誰都知道,所謂“后臺”是指那些被私化的公權力——也有人稱之為“私權力”,這與公民的“私權利”意義完全不同。一般來說,過去發生的以居民住宅為對象的強拆事件,開發商都或多或少從“私權力”那里獲得了支持或默許。那么,這次以旅游局大樓為對象的強拆事件,又能逃脫這樣的“潛規則”嗎?這就難怪公眾會浮想聯翩了。
其實,資本與“私權力”搭檔而成的“權錢聯盟”幾乎是一個亙古不變的組合,它們制造了很多的腐敗事件,也制造了很多的資本狂妄!皬姴稹憋@然正是資本狂妄的一種表現,我們應該關注的是“強拆”行為本身,至于具體的對象是誰并不影響“強拆”事件的性質,而只與資本的利益所在以及“私權力”的能量大小有關。沒有“私權力”支撐的資本狂妄不可能長久,而且必然付出慘重的代價。
無論是從“契約精神”的角度,還是從“權錢聯盟”的角度,究竟是“最牛開發商”還是“最牛私權力”,其實一目了然。(舒圣祥)